河南南阳电力巨贪两年敛财250万一审被判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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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03: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郑州讯 仅仅两年的时间,就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受贿、挪用各类款项250多万元。近日,原南阳市蒲山发电运营中心总会计师杨文刚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经查,1999年4月5日,杨文刚将南阳市某银行付给蒲山电厂存款利息61.9万元和蒲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文刚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文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依法实行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被告人杨文刚当即表示上诉。 (记者 赵珊)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