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中全会: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有哪些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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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4: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多个方面和领域。因此,需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不可能一蹴而就。就近期来讲,应当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要求,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 (1)坚持依法执政。
《决定》提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执政出发,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应当着重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党的执政活动应当主要通过各级国家政权组织(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所产生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来进行,通过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来实现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领导,而不是在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之外。 ——依法进入各级国家政权组织,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领导干部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活动时,按宪法、法律和法规行事;以党员负责同志的身份活动时,按党章和党内法规行事。相应地,应当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以适应依法执政的需要。 ——党提出的各种执政主张,包括路线方针政策和措施,应当转化为国家意志,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相统一,并以此在全社会推行。 (2)正确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定位地方党委的地位和作用,理顺和规范同各方面的关系。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3)从体制机制上改善党的领导方式。 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政机构设置,科学确定职能,撤并党委和政府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部门;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委常委会的组成结构,适当扩大党委常委会与政府领导成员之间的交叉任职,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党政领导成员分工重叠问题;三是精简和规范各类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一般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四是围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整合行政资源,加强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研究,包括行政机构的设置、行政层级的缩减和行政区划的调整等,继续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继续精简机构和人员。 相关专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