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我国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专题 > 正文

村委会组织村民抓阄分地引发承包合同诉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01:04 京华时报
村委会组织村民抓阄分地引发承包合同诉讼(图)
  村民董振龙说,村委会违反了1998年与他们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9月下旬,通州区西集镇郎西村村委会将全村的可种土地,以抓阄的形式平均分给了全村村民。然而,这场分地活动遭到了11户土地承包户的反对,他们拒绝抓阄而没能分到土地。

  反对分地的村民曾与村委会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至2028年止)。因此,他们以合同为据,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希望能继续承包经营原有的土地。12月8日,通州区人民法院驳回了这些村民的诉讼请求。

  土地承包户反对分地

  9月21日上午9时,在村委会主任崔志祥和两名村委会委员的主持下,郎西村700多名村民参加了分地。分地是以抓阄的方式进行的。

  此前的9月19日,村委会曾贴出公告,通知全体村民参加土地确权抓阄分地日期。第二天,董振龙等11户反对分地的农民便将村委会起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要求继续承包经营原有的土地。

  董振龙原本耕作着12亩地,其中4.5亩是合同地,7.5亩是承包地。分地时,由于他和另外10户村民认为分地不公拒绝抓阄,被村委会视为弃权,因此都没能分到土地。而他们原有的土地也被村委会收回,分给了村里的其他农户耕种。

  董振龙对记者说,他们反对分地的理由是,分地伤害了他们的利益,而且违反了1998年签下的协议。

  1998年,董振龙与郎西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粮田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上标明了以人均1.5亩的分配原则,将4.5亩粮田承包给董振龙,承包期到2028年。

  “我们有权种植这些土地到2028年,村委会为什么要收回去,难道合同就没用了吗?”董振龙说。

  村主任称曾民意表决

  村委会主任崔志祥说,此次分地活动是在经过民意表决,百分之八十三的村民赞成后才进行的。

  据了解,分地前,村委会曾将郎西村230户分成11个组,由每组组长将分地方案分发给各户村民,由村民填写“同意”或“不同意”。

  本报记者找到了其中两名组长,他们均称,本组有十几户人家不同意。

  “我的组里20户人家有15户不同意,为什么还有百分之八十三同意。我曾经去问过村委会,他们告诉我,已经做了工作。”组长张国栋说。

  另一名组长董正江也称,他本人签的就是“不同意”,他认为方案中措辞含糊,没有明确提出如何确定利益分配。

  村民曹鹏程则告诉记者,他当时签的也是“不同意”,但后来在村委会的劝说下改成了“同意”。他说,他原本不想要地,因为家中只有他和他老伴,两人都七十多岁了,没有力气耕地。“村委会来人跟我说,我不签同意就不给我分地。还告诉我分地至少可以拿到直补。”曹鹏程说,他准备将分到的7亩土地承包给其他人,自己拿直补的钱。

  崔志祥表示,他们确实给村民做过工作,因为村民的普遍素质不高,需要他们进一步的讲解才能真正明白。

  崔志祥说:“现在种地不用交税,还可以拿到直补,谁不愿意要地啊。”

  此前,4月6日,《北京市粮食直补办法》正式出台。这次补贴主要是对本市郊区种植小麦、玉米的农户实施种植面积的补贴。具体的办法是小麦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的农户,每亩补贴60元;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下的农户,每亩补贴50元。玉米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上(含10亩)的农户,每亩补贴40元;种植面积在10亩以下的农户,每亩补贴30元。

  在此次分地中,崔志祥一家分地5亩,另两名村委会委员分别分到土地5亩和11亩。崔志祥说,如果自己拿到土地后不愿意种,可以找愿种的人协商,利益如何分配和大队无关。

  继续承包请求被驳回

  9月28日和10月21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两次开庭审理此案。

  12月8日下午3时30分,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开庭宣判。法院认为,“郎西村村委会为了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使全体村民均有土地耕种,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土地确权方案并无不妥。”因此,驳回了董振龙等11户农民的诉讼请求。

  12月9日,董振龙对记者说,他们正在考虑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作者陈晨 穆奕

  相关专题:我国强化土地资源管理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