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原院长落马轨迹:双规期间自杀未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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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17:52 法制早报 | ||||||||
进入12月,湖南省高院原院长“吴振汉案”仍扑朔迷离。 颇具玩味的是,吴振汉在任法院院长之前口碑甚好。直到其双规后,由吴振汉主编的《廉政手册》一直在法院系统广为流传。双规期间企图自杀 权威人士证实,吴在“双规”期间的确有过自杀的想法和做法,“但都未遂”,因为
12月3日,长沙城的上空飘着一层浓浓的雾气,即便是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远远的还是能够看到这座位于该市二环路浏阳河收费站旁的高大而有气派的大楼。这座20层高、看起来如一本半开的书本样的大厦与周围的建筑相比,大有一种居高临下、鹤立鸡群的感觉。这就是湖南省高院的大楼。 从今年6月7日开始,大楼的警卫再也没有见到院长吴振汉出入了。当天,吴被湖南省纪委“双规”。《湖南日报》在11月28日发布消息说,中央纪委严肃查处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吴振汉在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干预案件诉讼、插手基建工程,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伙同亲属收受谭某某、李某某、刘某某等多人所送贿赂共计人民币305万元。消息引用中央纪委常委会处分决定说,吴振汉作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本应廉洁从政、公正司法,却利欲熏心,践踏法律、亵渎职责,利用审判权及插手工程建设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吴振汉开除党籍处分;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依照有关程序给予吴振汉开除公职处分;将吴振汉涉嫌犯罪的问题和有关线索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生于湖南省安乡县的吴振汉,毕业于湖南大学中文系。自从1964年离开岳麓山畔的那所秀美校园之后,在此后的40年时间里,他从湖南省常德地区行政公署一名普通干部做到了官至副部级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仕途之上一直步步高升。几十年政法机关工作的历练,对政法工作熟谙,吴在很多人眼里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政法”。 几乎与吴被宣布被罢免全国人大代表的同时,关于其双规期间自杀的消息不胫而走。传闻从湖南一直流传到北京:今年54岁的吴被双规的地点在长沙,由于吴在当地关系根深蒂固,后又到转移到南京,双规期间,吴“畏罪自杀”! “我听说过吴振汉被抓了,但关于他自杀还不能证实。”当地的一位“的士”司机在途中告诉记者。 “我们没听说过这个消息,要了解吴的案子你最好看一下今天的报纸,那上面有比较准确的消息,其他的我们也不方便讲。”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对《法制早报》记者说。 一位接近“吴振汉案”办案人员的权威人士向《法制早报》记者透露:吴在“双规”期间的确有过自杀的想法和做法,“但都未遂”,因为纪检机关在对其“双规”之初就做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