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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现代政府必须学会与老百姓公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4:27 人民网-江南时报

  作者:张天蔚

  有媒体报道说,上海某著名高校准备在3年时间里,培养1000名高级公关人才,其中除了商业公关人才之外,还包括为地市级政府培养的秘书长或办公厅主任。消息一出,马上有媒体发表评论《政府永远用不着向老百姓公关》,其核心意思是,政府、官员都是人民公仆,在人民面前永远都没有或至少不应该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于是政府在人民面前只需说
实话、不需搞公关。文章称:“大凡真需要官员‘公关’的,要么是些不代表现代法治社会政府发展方向的事儿,要么是些不太能摆到桌面上来的事儿。”按照这样的描述,“公关”成了某一集团为了一己私利而进行的拉关系、走后门、玩花招、说假话的龌龊之举。

  然而上述的理解和描述,显然严重曲解了“公关”的本意。“公关”乃“公共关系”的简称。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则将“公共关系”定义为:“指团体、企业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虽然稍嫌简单了点,但大致意思还是对的。而各团体或企业为了维护并改善与其他团体、企业间的“相互关系”而进行的有目的的努力,就形成了所谓“公关活动”;擅长此道者就成了“公关人才”;一个团体中专司此职的那部分人,则组成了所谓“公关部门”。政府作为社会作用和地位格外重要的特殊团体,显然存在着与其他团体、企业或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证之以上述的定义和描述,政府必然地将与其他社会主体,包括老百姓之间,产生着“公共关系”。为了维护并改善这种“相互关系”,政府显然需求必要的“公关活动”,和专司此职的公关部门、擅长此道的公关人才。近一两年来才开始在各级政府或职能部门中普及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一种最基本也最基础的公关活动。而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外交领域向内政部门的普及,从一个独特的角度,证明着在一定程度上,政府与公众之间产生了相对清晰的界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相互关系”。而这一关系的演变,也是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最重要的变化和进步之一。

  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中,政府与百姓之间是一对欢喜冤家似的“主仆关系”:在独裁者治下,官员都是百姓的主子;待人民翻身做了主人,官员就成了人民的“公仆”———翻来覆去,横竖都是关起门来的一家子。一家人自然不说两家话,主人对奴才无非喝骂,仆人对主子只有应承,除此再不需什么客套或者技巧———或许这就是那位作者断言“政府永远用不着向老百姓公关”的依据之一。

  但是,现代国家制度下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显然应该从根本上超脱于以往的“主仆”关系,代之以宪法原则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法律关系。“公仆”说固然可以继续成为对政府官员的道德要求,也可以使批评者在表达对腐败等不良现象的不满时,获得道德优势和快感,却于真正认识和构建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并无助益。

  就现实而言,政府与各种社会团体及个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如此之多样和复杂,使得政府增强公关意识和能力的任务,变得十分迫切。不断发生在各地而被媒体披露的灾情隐瞒、信息封锁等现象,并不能一律简单地以暗箱操作、欺上瞒下来解释。政府显然还没有学会在社会迅速变革、分化的情况下,与各种因不同利益、以不同方式聚合到一起,而且越来越难以“控制”的组织或个人相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断自觉或被迫地学习与包括“老百姓”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公关”,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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