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被执行死刑前喊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2:32 华商网-华商晨报
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被执行死刑前喊冤(图)

大款警察在执行死刑前(董南迪摄)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晨报鞍山讯(记者 董南迪 通讯员 杨力) 在法律面前,一个腐败的执法者倒下了。

  昨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原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犯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情回放 贪污受贿700余万,重婚并育有一子

  林福久自1994年9月至2002年年初,先后利用担任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税检处处长、鞍山市税警机构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鞍山市公安局税侦分局局长、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5次,折合人民币633万余元,贪污公款、财务折合人民币71万余元。另外,他通过非法放高利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办公司经营等手段,聚敛了高达5000余万元的个人资产。

  另外,林福久在有配偶的情况下,自1996年10月至案发前,与常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居住,并于1997年9月生育一子。

  早在今年5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就林福久所犯罪行一审判处死刑,宣判后林福久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经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决定对林福久执行死刑。

  公判会上仍没意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

  “我冤枉,我都已经交代了为什么还判我死刑?”作为一个曾经的执法者,林福久在法庭宣判的时刻仍旧没有认识到法律的威严,始终没有意识到他所犯下的累累罪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与此同时,林福久曾经工作过的鞍山市公安局内,正在召开“保平安保稳定”综合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公安局领导用林福久这个反面典型对所有的干部敲响了警钟。(摄影 董南迪)

  相关新闻>>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5月27日日一审被判死刑

    今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涉嫌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人民币704万余元...[全文]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7月27日二审被判死刑

    今天(7月27日)上午10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依法对原鞍山市公安分局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受贿、贪污、重婚上诉案公开宣判:驳回林福久上诉,维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文]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的刑前自白(组图)

    因非法聚敛财物5800多万元而被判处死刑的鞍山市公安局原内保分局局长林福久,早在两年前被投诉到中纪委时,就由于其职务级别相对不高,但涉案金额巨大而引起媒体和社会的种种猜测,林福久也被冠以“大款警察”、“富豪警察”、“恶霸警察”、“中国最富有的警察”等绰号...[全文]

    “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的5千万“创富”路

    由于拥有不法来源的巨额财富,他被讥讽为“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在鞍山市检察院、公安局任处长、局长的10年时间里,他平均每年的违法违纪收入高达500万元,这也意味着每天敛财超过1万元。他迷信权力,漠视“潜规则”,其飞扬跋扈的行事风格只能用“毫不忌惮”来形容。早在10年前,时任检察院税检处处长的林福久在鞍山就以“太黑”而闻名...[全文]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