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屈强因严重违纪被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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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5日04:17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 (记者代琦) 昨(24)日,成都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建向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提请的《关于提请屈强免职的报告》被审议通过,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屈强被免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成都市检察院提交的《关于提请屈强免职的报告》中介绍,屈强1984年7月参加工作至今,先后担任过成都市委办公厅秘书、简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检察院办公室
在报告“任免理由”一栏中,写有“因严重违纪,省纪委予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予以免职。” 此外,成都市检察院提交的《关于提请汤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昨日也通过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汤毅、金川、吴仁昌、孙泽晖、涂友钧、贾颖、周忠等7人任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梁杰、许敏任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四条几种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的情形,其中第八项规定是:“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将被依法免职。 又讯成都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05年1月28日至2月1日召开,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和预备会议选举,将全部采用电子表决系统进行表决,预计会期四天半。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