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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为农民工讨薪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43 江南都市报

  群体欠薪案件优先处理

  还有老板拖欠你的工资吗?不用担心,现在有法律武器作后盾。

  昨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了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我省将开通 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应由
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 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从工程款中划拨给农民工。

  经济困难农民工可减免律师费

  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将发动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建设领域纠纷当事人之间的非诉讼协商、调解活动,使拖欠工程款问 题尽可能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妥善解决。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开通“讨工钱,法律为你撑腰”法律服务热线。鼓励和支持律 师接受农民工委托,代理其参加诉讼或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达成和解;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律 师费。

  对群体性农民工案件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要建立集体讨论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机构代理农民工案件,将 加强管理,跟踪指导,采取收集各方反馈意见、出庭旁听、抽查卷宗、检查评比等办法,努力保证农民工都能得到优质高效的 法律服务。

  签订有强制执行力的债权公证

  我省将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积极为建筑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建筑企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 度,严格企业工程合同、农民工劳务合同及其他各类合同的依法订立、审查、履行、监管、备案和登记制度。

  同时,积极为建筑业企业和农民工提供公证法律服务,会同建设行政部门推行农民工合同办理公证制度,对拖欠农民 工工资的单位,应由欠款单位和农民工签订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在欠款到期后,可由农民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 从工程款中划拨给农民工;完善业主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办理业主工程款提存公证;引导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就拖欠工程款制 定还款计划并进行公证,保障建筑业企业能够及时收回工程款。

  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我省的法律援助机构将实行告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和工作流程,公开咨询电话和办公地 址,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网络体系,逐步依托城市社区、乡镇街道司法所或通过与当地建设 、劳动等部门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保证农民工就近便捷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优先接待群体案件的农民工和因工致伤的农民工。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要简化程序, 快速办理。对于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即将超过仲裁或诉讼时效;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法律援 助机构可暂不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及时受理先行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允许受援人事后补交有关证明材料 ,保证农民工获得及时的法律援助。

  文/记者郭宁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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