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33名贪官被撤职 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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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1:31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 (通讯员刘涛)2004年,益阳市反腐败接连出重拳,先后共有71名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人员被开除党籍,33人被撤职,其中8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据益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各类违纪违规案件453起,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43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107人。这当中比较典型的违纪案件有赫山区法院执行局部分干警贪污受贿案、市教育局基教科经济窝案、市城建
据益阳市纪委近日通报: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吴杰辉,收受红包礼金3万元,并有其他经济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南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陈芳武因涉嫌收受红包礼金3.16万元和其他经济问题,被立案查处,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南县人民政府原助理调研员胡正喜,因涉嫌收受红包礼金人民币8.76万元,港币1000元和其他经济问题,被立案查处,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益阳市一中原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何春华,也因收受红包礼金等经济问题,被立案查处,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沅江市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肖庆华,因为涉嫌收受红包礼金3.48万元和其他经济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