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第一贪”终审被判处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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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2:21 新华网 | |||||||||
1月10日,甘肃省高级法院对贪污565万元、受贿120万元的“甘肃第一贪”——兰州连城铝厂连海综合开发公司原经理徐光明作出终审判决,以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徐光明在担任连海综合开发公司经理期间,与东泰公司经理钟某等商定,连海综合开发公司购买东泰公司300亩土地的使用权。事成之后,该公司给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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