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五类顶风违纪行为将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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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20:04 人民网 | ||||||||
人民网北京1月12日讯 记者夏长勇报道:近日,中央纪委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今后,要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5类顶风违纪行为要予以严肃处理。 中央纪委最近指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的同时加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2004年1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四大纪律”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廉洁自律,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包括领导干部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等。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一年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并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党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