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春运发生死亡3人以上责任事故追究法人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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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05:27 天府早报 | ||||||||
凡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责任事故,必须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并注销驾驶员的从业资格。昨(13)日,成都市交通局召开了2005年成都春运工作会,对今年春运工作予以了部署,要求相关部门必须将责任落实到“人头、车头、船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春运值班目标管理责任制。凡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既要处理直接责任人,又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特别是企业法人责任,对肇事者要注销驾驶员从业资格,取消线路牌,对所属企业要考虑降低资质等级。
预计今年春运完成公路客运量1720万人次,比2004年春运增长3%,增长客源主要是返乡民工和返家学生。届时,成都市将投入营运客车8633辆,其中高级客车3072辆,郊区(市)县出租车3164辆,客渡船598艘。早报记者戴玉堂 相关专题:聚焦2005年春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