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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称18日可受理包机 须于起飞前10日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09:58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7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配合春节台商包机开航,台“交通部”拟妥包机作业程序与申请办法草案,今(17)日与“陆委会”讨论并完成文字修订后,即可呈报“行政院”核定,“民航局”最快18日公告,供业者申请,有意飞航的两岸航空公司须于起飞前10天提出申请,“民航局”将在1至7天内完成审查。

  “民航局长”张国政表示,由于这是因应春节开航的台商包机,且与对岸商谈的结
果是各飞24班,所以只会规定台方6家航空公司每家各可飞航4班、8架次,至于航点、航班时间,则由业者自行规划,即使业者都要飞航同一航点,“民航局”也不会干涉。

  在票价部分,张国政说,这由航空公司依市场机制自行订定,“民航局”不会过问,但相信在市场竞争下,可望较现行中停港澳要便宜许多。

  “交通部”航政司长林志明说,“交通部”已完成春节台商包机申请作业程序草案,今天与“陆委会”讨论后送“行政院”审核,通过后会函文给“民航局”对外公告,预定最快18日业者即可提出包机申请。大陆的航空公司可自行提出申请,也可透过台湾的航空公司或地勤代理业者代为申请,“民航局”会一视同仁,在1至7天内完成审核作业,以利业者开航。(潇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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