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协4名委员因受贿挪用公款等被取消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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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6:46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1月21日电 (记者彭勇、郑天虹)广东省政协九届九次常委会议消息,广东省政协4名委员因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或已作有罪处理,被撤消委员资格。 被撤消委员资格者名单和原因: 古运泉,广东省博物馆原馆长,因犯受贿罪,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
吴朝旭,1970年3月出生,广东化州人,广东民昌果业有限公司(下称民昌果业)董事长,曾当选茂名市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乡镇企业家委员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04年7月6日,吴朝旭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和会计资料”,被茂名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而民昌果业则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有关部门正在侦办此案。 陈毅锋,深圳冠丰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冠丰华”公司未经工商、国土、贸发等单位的审批、许可,10年来在罗湖区东门步行街、笋岗货代市场、宝安北路等地,违章搭建了面积约7.5万平方米的商铺,凭空“创造”出了东门大世界商场、笋岗公铁联运市场和宝安北顺意隆建材市场等3个大型专业市场,并向全国各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招租,大肆敛财。同时,“冠丰华”还私自招收了数百名黑保安充当打手,强占物业、欺压业主、围攻执法人员。2004年4月9日,陈毅锋被捕。 林瑞亿,汕头市亿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犯挪用公款罪,犯罪情节轻微,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