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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年567件民告官案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05:32 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刘颖) 在昨天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去年江苏省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449件,其中撤销具体行政行为402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165件,加在一起共567件。

  9名厅干受刑罚

  公丕祥说,江苏2004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2053件,审结41115件,其中审结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619件,盗窃、抢夺、抢劫等侵犯财产权犯罪案件17002件,毒品犯罪案件1034件,涉黑、涉枪犯罪案件182件。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244件,其中对涉案的75名县处级干部、9名厅级干部处以刑罚。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一、二审宣告无罪的80人,其中公诉案件6人,自诉案件74人;再审宣告无罪9人。

  去年全省新建审判综合楼20座、人民法庭12个。一年来,全省法院在职干警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2.53%,同比分别上升10个百分点。

  民商事案中合同侵权案最多

  全年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95462件,审结271822件。其中审结合同、权属、侵权等纠纷案件最多,共199718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其次,共72104件。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严格界定合法的债务豁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假借破产逃避债务的现象发生。

  全年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449件,审结5180件,同比分别上升16.98%和17.86%,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034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402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165件,当事人撤诉的1797件。依法审结二审案件27758件,其中被改判、发回重审3891件,坚持依法纠错原则,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710件,其中被改判、发回重审776件。二审、再审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的占全年审结各类案件总数的1.34%。

  职务犯罪查办1910人

  晨报讯(记者 刘颖) 昨天上午,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向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全省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12件191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亿元。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走私犯罪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犯罪嫌疑人4722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81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1208人,提起公诉54191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13879件20053人,提起公诉15653件22956人;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案件725件1000人,提起公诉1266件1989人,对人民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做好申诉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全年共息诉2414件。

  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12件191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亿元。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204件,大案率上升了23个百分点;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111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查办了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韩建林受贿案,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主任曾鸿翔受贿案。会同省建设厅等部门开展了工程建筑领域行贿档案查询试点工作,对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依法追加逮捕535人、追加起诉191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875人、不起诉886人。

  去年江苏对2002年以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65508人次逐案逐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违反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减刑、保外就医57人,对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督促收监42人。到去年年底,全省共有82件案件进入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名词解释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时所行使的行为。如行政处罚、颁发许可证。目前,由于政府公务员素质高低不同,有个别政府公务人员在行使权力时有不合法行为,因此,引起老百姓不满。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撤销判决主要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在实践中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有:第一,不正当的考虑。行政机关或公务员为了小集团利益或者个人利益,故意考虑法外因素或者故意不考虑应当考虑的;第二,故意迟延和不作为。第三,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去年,江苏省受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案件402件。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判决是行政诉讼中一种新的判决形式。因为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有许多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销性。比如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打了相对人一巴掌,是撤销此行为还是维持此行为抑或变更此行为,都无法解决问题。《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第二款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否定的判决;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虽不具有《解释》规定的情形,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判决。去年,江苏省司法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165件。

  -合法债务豁免

  破产关门对大多数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不愿接受的结果。然而,如果企业通过破产关门能够让自己豁免债务包袱,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也愿戴上“破产”这顶并不光彩的帽子。近些年来,从人民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中发现和暴露了一些新问题,如恶意破产,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现象日趋严重,假破产每年给国家税收和银行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因此,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假借破产逃避债务现象发生,要严格界定由破产而引起的合法债务豁免。

  -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去年全国检察机关推出的一项新的监督制度。它表明: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同样也需要外界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去年5月,东南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龚乐年等11人成为江苏省检察院首批人民监督员。目前江苏省检察机关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19人,大部分为大学教授、人大代表等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自去年6月1日江苏检察机关开始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来,省检察院及5个试点市检察机关已有82起职务犯罪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4件。记者 冒群

  代表审议

  代表较真

  两院数字不一样

  “都是说的抗诉和改判,法院和检察院的两组数字为什么不一致?”在昨日苏州代表团对两院报告的分组审议中,一位细心的代表对两院报告中的数字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苏州代表团的张菊娥代表在会上特别提到了法院和检察院的两组数据,在检察院的报告里是写的“提出抗诉406件,提出再审建议193件,法院审结249件,其中改判94件,调解75件”,在法院的报告里关于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理抗诉案件的内容写的是“共审结各类抗诉案件394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101件,依法予以维持147件,作调解、撤诉及其他处理的146件”。张菊娥代表就此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同样说的是抗诉和改判的案件数量,为什么两份报告里的数据不一致呢?

  列席会议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汝信解释了出现两组数据不一样的原因,因为在统计的案件里面存在一个跨年度的问题,可能当年检察院的抗诉案件法院不能当年审结,去年的抗诉可能是今年审结,由于程序上的不同步,所以就出现了两组不同的统计数据。张菊娥代表就此建议,虽然在具体案件处理上有一个跨年度的问题,但两院的报告在统计数据上还是应该约定一个审结期限,这样至少会有一个比较相近的数据,因为这些数据体现了检察院履行职责和法院接受监督的情况。

  记者 仇惠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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