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十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3项议案(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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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5日19:15 贵州都市报 | ||||||||||
关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关注预算外资金乱收费 关注中小企业融资难 金黔在线讯昨日,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对各代表团及联名代表提交的23件议案进行表决,通过了3项由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这3项议案分别是:赵汝荣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贵州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立法》的议案;袁家学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或重新制定〈贵州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议案;麻绍敏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议案。 一号议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现“市民化”待遇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省现有流动人口约800万左右,流动人口有75%左右的人员是在省内流动,且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正处于生育旺盛年龄段的占80%。不过,由于管理和服务比较滞后,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根本保障。 一号议案 提出,建议加强我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立法,立法中应当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建立县、乡二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2、县级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必须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公室;3、各级政府必须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流动人口享受到“市民化”待遇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能足额按时领到相应的各种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费;4、明确房东和用工单位的责任,特别要按有关规定把流动人口的医疗、养老等保障纳入用工单位应履行的职责中;5、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同时使流动人口本人或子女入学、就业、享受社会救助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实现“市民化”待遇;6、对流出地与流入地实行协作制度和双向考核制度。 二号议案 避免预算外资金乱收费 非税收入涵盖了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各有关组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源所有权收取的财政性资金。由于这一部分资金管理不规范,谁收谁所有,使之出现了违法违规收费、乱收费、乱处罚、利用特权强制收取等现象。另一方面,在同一地区,造成部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分配严重不公。 为此,二号议案建议修改《贵州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将“预算外资金”提法改为“非税收入”,或者重新制定《贵州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届时,可实行“部门开票,银行收钱,行政统收,政府统筹”的体制,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从而把非税收入管理作为建立透明、规范政府公共分配制度的重要措施,有效地遏制腐败,根治“三乱”,解决干部职工分配不公等问题。 三号议案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号议案 提出,贵州省的省、地、县大型企业很少,多数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融资难的问题。解决资金问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扩大城市就业、增加财源、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三号议案建议,制定《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具体对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明确的实施意见,为解决全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等问题提供法律法规的保障,从而加快我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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