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市财政局原局长谢有宇因职务犯罪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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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1:46 安徽市场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蚌埠市财政局原局长谢有宇涉嫌职务犯罪案(本报曾报道),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被告人谢有宇、陈五星分别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行贿罪。庭审历时10个多小时。 公诉机关指控谢有宇、陈五星共同涉嫌挪用公款并提供事实证据、谢有宇单独涉嫌挪用公款及主要事实、以及谢有宇、陈五星涉嫌贿赂罪及事实。
整个庭审自上午9点30分至晚上7点30分,持续了10个小时。控辩双方围绕着被告人谢有宇、陈五星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行贿罪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展开辩论,被告人谢有宇、陈五星依法进行了自我辩护,并在法庭审理结束时,作了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中,谢有宇以自己担任财政局局长期间为蚌埠市经济发展争取建设资金做出的积极工作,没有造成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以及如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等,希望法庭能给予自己一个客观公正的判决。该案将择期宣判。 (邓福民)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