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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中对话特大拐卖儿童案首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3:15 生活新报

   陆大朝承认杀人却"喊冤"

  经过特批,本报记者在鲁甸采访期间走进看守所,与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的首犯陆大朝进行了一翻简短的对话。尽管一审法院根据大量确凿的事实和证据,对其作出了死刑的一
审判决,但陆还是对此表示非常不服。对话中,处于精神恍惚状态中的他在承认自己确实杀了人的同时,却还在一味狡辩,称自己没有罪。

  记者:在看守所这段时间,你有没有好好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

  陆大朝:我没有罪……

  记者:那一审判决查明的你杀人和贩卖自己孩子的罪行都是怎么回事?

  陆大朝:人不是我故意要杀的,是我欠张天顺的钱,他来找我,说可以偷个娃娃来抵债,我说不敢,可他还是一直叫我去偷……那天我走在路上见到一个人背着一个孩子,于是就冲上去挥了两刀……之后,我就把孩子交给了张天顺……

  记者:既然这样,判你故意杀人并不冤?

  陆大朝:可那是逼的!但要说我卖了自己的儿子就更冤了,我媳妇就只生过两个孩子,大的闺女已经死了,小的儿子还在家里。

  记者:可是你的那个案子中,十几个孩子被你所在的特大犯罪团伙拐卖了,这是不争的事实。你知不知道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的痛苦?

  陆大朝:我没有文化……我不知道那些。

  记者:听说你已经提出上诉了?

  陆大朝:上诉,就是要上诉!

  记者:也就是说判你死刑你很不服,你觉得二审可以改过来?

  陆大朝(迟疑很久):我不知道。我想人民法院应该会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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