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即将进入立法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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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08:5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五日电(记者沈嘉)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二十五日在此间召开的北京“两会”做工作报告时透露,该市今年将重点安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 去年七月,备受关注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因考虑到“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该法规的制定具有较大影响”,原定的表决计划被暂时搁置。今年元月,国务院原则通过了
于均波表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重点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将为促进循环经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 于均波在报告中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法规质量评估制度,发挥立法咨询专家作用,继续加强公开征求民意及立法听证工作。 在监督工作方面,于均波表示,将主要围绕水资源保护管理及水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等方面重点进行。 相关专题:2005年北京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