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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周末》:安徽阜阳一个欠薪包工头的年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6:07 周末报

  【周末报报道】 合肥的一个街头小旅馆里,熊云龙熟练地操着锅和铲,帮所住旅馆的老板炒菜。他的妻子则在边上那个不足三平方米的房间里收拾衣服。接了阜阳家里儿子打来的电话,听说住在家里的一个民工要离开几天,夫妻俩准备赶快回去换一点衣服。

  熊云龙的真实身份是拖欠了130多个民工6年工资的工程项目经理,他住在合肥街头这个小旅馆就是为了躲避到他家讨要工资的民工。

  2005年初,《周末》收到一封来自安徽省阜阳市的民工讨薪难的投诉信,说从1998年开始,他们130多人先后跟随一个叫熊云龙的项目经理为阜阳市颖东区建造工程,但是1998年和1999年两年的工资到现在还差20多万没拿。6年来他们一直在追讨这笔债务,然而至今为止没有任何结果。

  在他们的信中,把项目经理熊云龙的电话都公布了出来。记者与他取得联系后,熊云龙听说是为民工的工资债务而来,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我对不起他们,但我真的没钱了。”

  1月21日中午,记者见到了他。

  路边小旅馆躲年关

  他现在栖身的小旅馆是合肥市街头随处可见的那种路边旅馆。熊云龙对记者说:“在这里住的时间长了,和老板伙计都很熟悉。我做菜手艺好,他们就让我帮着做,房租可以便宜点。”在小旅馆的门口,记者看到这里的房价是一天20元人民币。

  在他们夫妻住的小房间里,一张小单人床加一个床头柜就占据了大半面积,他们的衣服都打包丢在地上。据旅馆老板介绍,熊云龙夫妻俩已经住过来一个多星期了。

  等最后一道菜炒完,熊云龙才回到房间,与记者开始了正式的交谈。他说:“民工快回乡了,6年来每到这个时候我都要逃出来,否则家里就住满了工人。我实在不敢面对他们。等开了年他们外出务工才敢回家看看儿子。”

  《周末》:“你究竟欠了民工多少钱?”熊云龙:“还剩下20多万。”《周末》:“欠了多少民工的钱?”熊云龙:“前后一共130多人。”《周末》:“你知道这些钱对他们来说意味着什么吗?”

  熊云龙:“都是他们的血汗钱,我实在没脸见他们。但我没钱,不敢呆家里,想过死,但我死后也拿不出钱。”

  熊云龙告诉记者,这段时间住旅馆的钱也是跟亲戚借的。“等这笔钱用完了,只能再去找人借,但我现在一屁股的债,亲戚朋友都知道,是否还会有人肯借是个问题。”他一脸惆怅。

  那么,是什么使得熊云龙背上沉重的债务而四处躲年关呢?熊云龙告诉记者,这一切都起因于1998年和阜阳市第三高级职业中学签订的一个建筑工程合同。

  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留下欠债

  1998年3月25日,阜阳市颖东区区长赵光席在颖东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阜阳市颖东区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1998年将“为民服务,办好8件实事”,其中将建设颖东职业教育中心放在了8件实事的第三位。区计委随即发文批复同意建设,并明确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财政补贴相结合”。在采访中,记者查阅到了这份报告。

  熊云龙的妻子是阜阳人,从她嘴里得知阜阳是全国著名的经济大动脉“京九铁路”线最大的中转站,经济刚起步,创业机会很大。于是,他1997年来到了阜阳,进入安徽省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任项目经理。

  1998年通过竞标,阜阳市颖东区1998年为民办8件实事之一的阜阳市第三高级职业中学教学楼(颖东职教中心大楼)工程项目由熊云龙所在的建筑公司承建。熊云龙是这个工程的项目经理。

  熊云龙告诉记者,他当时想,那是政府项目,在资金方面可能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在校方资金不足,颖东区政府财政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他搭进了多年的积蓄,并从妻子的亲戚及朋友那里贷了近30万元的高利贷,月息20%。而且,很多工人也因为听说这是政府项目才纷纷前来。

  1999年工程完工,通过阜阳市质检站验收,核发了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交付校方使用。然而熊云龙左等右等,阜阳市颖东区财政应拨付的剩余工程款却迟迟不到位。

  截至1999年底,学校一共给了熊云龙47万多元,其中除了3万元给工人发工资,其他付了工程材料费。

  记者在1999年的《阜阳市颖东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在当年3月的区人代会上,区长赵光席向人大代表宣布,区政府在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向全区人民承诺的8件实事基本落实,其中包括已经封顶了的颖东职教中心大楼。

  而连年拖欠工程款却导致熊云龙资金周转陷入了危机,他所欠下的不仅仅是民工的工资,还有30万元左右的高利贷以及利息。

  法院判决难执行,讨债还靠算命先生

  熊云龙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000年我和公司将学校起诉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剩余的工程款。”

  法院判决如下:一、原告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阜阳市三职高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为有效合同。

  二、被告阜阳市三职高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计人民币698905.83元。

  三、原告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返还阜阳市三职高300平方米的教学楼房屋。

  案件受理费13380元,工程造价审计费20000元,合计33380元,由原告阜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负担8380元,被告阜阳市三职高负担25000元。

  2001年5月30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官司赢得很顺利,熊云龙很高兴,拿着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提请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没多久,他发现了新的问题,——执行很困难。

  记者辗转找到了当时的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尚杰。据尚杰回忆,当时他为了协调熊云龙和校方的纠纷斡旋了很长时间,开始校方很配合,但提到还款问题时,当时的校长杨坤就开始回避。

  “我多次打电话,发传票,可他就不肯出来跟我们见面。于是我又发了一个最后通牒给他,如果再不来的话,就要派人去‘请’了。”尚杰摇摇头,“他还是不理睬我们法院,我们只好申请了拘留证。”

  依照法律,杨坤应该被拘留12天。“不过,大概一个星期不到,他就被放了出去,我们法院院长亲自签署了提前解除拘留证。”对于这样的结果,尚杰表示无可奈何,“我听说杨坤被拘留后,学校的师生开始为他上访,为了维持学校的稳定,所以领导让我把他放出来。”

  杨坤被解除拘留后,熊云龙依然看不到学校要偿清欠款的行动。于是他又想了一个新的办法。

  “2000年春节,我丢下到我家要钱的130多位农民工和讨要贷款的人,无奈地回到了四川老家去过春节,请父母兄弟帮忙。”熊云龙说,“我们老家的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得知此事后,表示愿意帮这个忙。”

  那个全国人大代表告诉熊云龙:“这件事,3月份可以作为一个提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呼吁一下,可能有助于解决这件事。你要把材料都提供给我。”

  那个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得到了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

  2001年至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发函,要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办,可是已经过去4年了,熊云龙没看到有实际效果。

  2003年7月1日,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督促下,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才要求校方和熊云龙订立了一次还款协议,协议规定:校方在每年的7月20日、12月30日前各支付5万元。

  熊云龙说:“可80多万的欠款总额,按这个协议要多少年才能付清呢?而且每年校方应承担的迟延履行金就超过10万元,协议的还款数额还比不上迟延履行金。”但有法院人士“好心”地劝他:“不签此协议,校方是不会付一分钱的。”

  然而,在签订协议后,当年的7月20日校方根本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付5万元钱。

  根据这个协议的第二条:“如不按照本协议履行,恢复原判决执行。”2003年8月10日,熊云龙向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一份恢复原判决的申请,可这份申请寄出去后如同石沉大海。

  此时的熊云龙已经有点绝望了,但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经理孙明给他出了一个主意。

  孙明告诉记者:“公司在无奈的情况下,找到阜阳一个有名气的算命先生,去跟当时的颖东区教委主任周峰山要钱,说熊云龙欠他的钱。8月底,还真要来了7万元,为此,熊云龙给了算命先生2000元钱回扣,公司付1500元,共计3500元。”

  “法院执行还不如一个算命先生!”熊云龙感叹道。

  正当熊云龙一面讨债一面躲债的时候,一个坏消息传到了他的耳中,他手下一个小包工头的妻子因为不堪忍受多年来民工上门讨要工资,上吊自杀了。

  一个工头的悲剧

  那个工头叫王新仁(化名),主要帮熊云龙做粉刷的活,是阜阳市太和县的农民。6年前的六七月份,他从本村和邻庄招来了几个工人,帮熊云龙盖的大楼做粉刷,可直到现在,工人的工资还没付清。

  记者前去采访时,王新仁恰好在阜阳市区找熊云龙,记者与他约定一起和熊云龙见面。站在记者面前的王新仁背似乎有点弓,经常低着头,头发花白,只有别人和他讲话的时候才微微抬起。说话的时候虽然一直保持笑容,但经常说了一半话又缩了回去。

  6年来,王新仁已经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上阜阳市区了。他的家住在太和县的农村,到阜阳市区不转车的话也有70多公里的路程。他来阜阳的惟一目的就是找熊云龙,要回自己手下几个工人的数千元工资。

  “熊老板,钱要到了吗?”王新仁一看到熊云龙脱口而出的就是这句话,之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熊云龙苦笑着摇头。

  “那等你要到了再给我吧,反正也不是很多。”王新仁头虽然低着,但眼睛一直盯着熊云龙,接着又是一阵沉默。

  在断断续续的谈话中,记者得知王新仁前一阵子一直在忙父亲的丧事,这已经是他失去的第三个最亲的亲人了。

  上世纪80年代初,刚从学校毕业的王新仁带着一身的抱负进入家乡的中学做民办教师,同时也和妻子结婚。这一干就是7年,其中连续3年,他带的班都考了全县第一。回忆那段时光,王新仁眼睛里泛出了少有的光彩。1988年,本来可以顺利转正的他辞去了学校的工作,跟了别人去做药材生意。“从那时候开始,我的运气就不好,到1990年亏了3万多,第二年母亲去世。”这两件事让王新仁好长时间没缓过神来。

  1998年,不甘寂寞的王新仁跟别人干起了泥水匠,1999年他遇到了熊云龙。

  “我听说是政府的工程,想也没想就去了。”王新仁还喊上了几个同村的和邻村的人,他的身份也由此变成了小包工头。

  活干得很轻松,不到3个月全弄完了,当时熊云龙答应得很爽快,说学校给了钱以后,一定先把工人工资给他。

  “其实工人的伙食费和车票钱都是我垫付的,想着熊老板的钱一拿过来,我就能还上了,谁知道这一等就是6年。”王新仁想不到,除了拿不到钱付工资,还有更可怕的事在等着他。

  工人拿不到工资,第一年还有耐心等,可是从第二年开始,他们也等不了了,于是每到年底都去王新仁家讨工资。因为都是乡亲,甚至是亲戚,王新仁只有耐着性子一个一个地解释,同时还抽空上阜阳跟熊云龙讨工资。谁知道熊云龙此时也陷入了困境,学校方面迟迟不能把工程款付清,先头支付的部分连材料钱都不够,如今整一个穷光蛋。

  “有的工人好说话,到我家吃喝过年,但不吵,可有的实在穷得没钱,脾气又急,就会跟我家人吵架。这么多年,我和他们一样没过上个好年。我妻子的情绪也一年一年地变差。”王新仁话语中充满了无奈。

  到了2003年底,最可怕的事终于发生了,一向感情和睦的妻子突然在家中上吊了。

  王新仁的妻子是在他们老屋院子里自尽的,王新仁把记者带到老屋门口,记者看到大门被一把生锈的铁锁锁着。

  “我没钥匙,咱们转到偏门进去。”王新仁带着记者翻过一段土墙垣,来到他所说的偏门前。偏门也被锁着,他小心翼翼地把门板拆了下来,这时我们发现门口已经被丝瓜藤堵住了,他用手抓住它们费劲地扯到一边。

  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破旧的院子,正门背后是一摊被砍成一截一截的桃树枝。

  “我妻子就是在这棵树上吊死的。”王新仁模仿着妻子死时的情景——左腿弯曲,右腿艰难地向前伸直,几乎要跌倒。“当时我回家就看到她这个姿势,眼睛闭着,就跟睡觉一样。脖子上没有红印,医生说是绳子勒住了脖子两侧的大动脉,导致脑部缺氧而死。”

  妻子死后,王新仁把这棵桃树砍成无数段,并且从这个屋子里搬了出来,去跟儿子一起住。他说:“我应该想到的,前一天我们为了一件小事赌气,说谁撒谎谁就去死。那一年多来,她老是说那些乡下人常说的短命话,我应该想到的。”

  “她有忧郁症,如果不是我在外面欠别人工资,一到过年就有人上门吵,她也不至于病情恶化,想去自杀。我家没她真不行啊。”王新仁的眼睛已经湿润了,不住地叹气。他如今又陷入一贫如洗的境地,为了少花钱,他叫在外当兵的二儿子过年别回家了。

  对于王新仁的遭遇,熊云龙表示很无奈,怕重蹈覆辙,就把老婆从家里带到合肥,等过了新年,工人们外出打工,他们才敢回家。

  有人从中作梗?

  对于现在的困境,熊云龙觉得自己肯定是得罪了什么人。

  孙明佐证了熊云龙的这一说法。他告诉记者,1999年,教学楼工程快要完成的时候,熊云龙突然找到了他,说学校的一个负责人要熊向公司开一个法人委托书。熊云龙承认,当时那人跟他说,如果这事办好了,工程余款都好办。

  孙明说:“在我们建筑行业,这其实是一个大家都心知肚明的黑幕。”

  据孙明介绍,如果项目经理碰到这个情况,那说明提出要求的一方希望能从项目经理那拿好处费,因为一旦项目经理拿到了法人委托书,一些来历不明的钱就可以由项目经理直接划给别人,而且是现金,不需要入公司的财务账,那人拿了钱以后别人还抓不到他的证据。

  但是,权衡再三,孙明以开会讨论的形式回绝了熊云龙的要求。

  孙明说:“这是违法的事,就算那人行了一时的方便,我们工程款能拿到,但法网恢恢,总会有事发的一天,到那时候我们就等着坐牢了。”

  果然,那个负责人对熊云龙说:“叫你办的事,你不办好,今后的工程余款就难解决了。”

  同时,孙明还回忆起当时盖楼时遇到的一个怪事:“1998年,一个实权人物强行向我们推销楼板,可那楼板刚用上去就断了一块,我们当然不能再用,结果这事惹得那个实权人物非常恼火。”

  熊云龙认为,自己在上述两件事上没做得“漂亮”,让那些实权人物满意,这才导致工程款迟迟不能给清。

  20万财政专款,校方只给了5万

  熊云龙表示,如果说以前工程款无法付清是有人从中作梗,那2004年年底遇到的事就让他寒心了。

  2004年10月20日,阜阳市三职高向颖东区政府打了一个《关于教育费附加专项资金的请拨报告》。报告中称:我校教学楼于1998年3月由区政府批准,区计委立项,同年9月份开工兴建,1999年12月竣工。工程造价134.9万元,由于政府无钱投入,虽经学校竭力筹措,已支付94.5万元,现已无力偿还下欠的40.4万元及利息约40万元,计80多万元。此欠款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追诉中。我校计划接到本年20万元专项款后,立即通过法院全额偿还教学楼欠款,请政府监督。

  2004年12月14日,20万元到位。可这笔专款到了校方账上后,他们却拿出2003年签订的还款协议作借口,只付了我5万元,另外15万元钱被校方截留,说他们学校搞文明创建需要钱。

  对于这笔钱的去向,现任颖东区教育局局长贾栋梁告诉记者:“学校本身没什么钱,20万之前就给过熊云龙了,所以只能留5万给他,其他的钱要偿还学校的其他债务。”

  不过贾栋梁也表示,熊云龙的钱一定会给的,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可他对于熊云龙认为有人从中作梗的猜测表示异议,因为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九届全国人大代表来信的答复中,已经把情况了解清楚了:

  2002年11月13日,阜阳中院执行人员与三职高负责人共同找到了颖东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王长安,王长安副区长称,我省实施税制改革后,区政府外欠债务2000多万,拖欠工资1800多万。11、12月两个月的工资到目前无着落,区政府为还债将临街房产卖了,区政府确无资金拨付给三职高偿还债务。

  学校除上级拨给的教师工资外,无其他经济收入可供执行,学校靠节约的学杂费难以偿还债务,二建公司虽举证三职高有教学楼房,但教学楼系公益设施,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能对教学楼采取查封、变卖等措施,本案也不能变更执行主体,因此对该案的执行确有难度。阜阳中院拟将该案中止执行。

  可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0年安徽省才成为全国农村税制改革试点,而这个项目是颖东区政府1998年的项目。

  政府承诺能否兑现

  2005年元旦,熊云龙从报纸上看到了一条让他颇感欣慰的消息。安徽省副省长田唯谦代表省政府与各市签订了清欠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责任书,要求确保在2005年1月31日前,基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6年前基本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按照责任书确定的日程表,2004年底前,偿付拖欠工程款的比例不低于68%;2005年底前,偿付比例不低于88%;2006年底前基本偿清。其中,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2004年底前偿付比例不低于70%;2005年6月底前偿付比例不低于90%;2005年底前基本偿清。对于新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从2005年2月份起,将严格按照“发现一起,解决一起”的原则处理。

  “如今学校一共给了我94.5万元人民币,还欠我30多万。我还是两个愿望,一是把工人工资都还清,二是把高利贷本金还掉。老王的悲剧,我再也不想看到了。”顿了顿,他又有些疑惑地说,“根据2005年1月13日《阜阳日报》《阜阳市清欠民工工资成效显著》一文报道,‘(阜阳市)清欠2003年以前的拖欠3930.30万元(清欠比例100%),清欠2003年拖欠1015万元(清欠比例100%)’,那我这个问题到底算是哪一年的呢?”本报记者 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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