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将联合审计部门监督政府预算执行(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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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1:46 新京报 | ||||||||||
前年市财政超收收入达10亿元以上,去年超收收入逾70亿元,而关于预算监督的法律法规里对这一大笔钱的使用没有规定,那么如何实施监督?前天,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高佐之接受本报专访,畅谈了预算监督、立法、述职评议等工作的“新招儿”。 去年重点监督了卫生局及市政管委 新京报:人代会短短几天内要对政府部门预算计划进行审查通过,可能达到预算监督的效果吗? 高佐之(以下简称高):人代会前一个半月,财经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顾问就召开两次会议,对财政预算进行初审,做了大量的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主要是对市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监督。 从人力物力及现实情况而言,去年我们选择了市卫生局及市市政管委的路灯改造项目作为重点跟踪的监督项目。同时,我们也加强了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配合,请他们对重点跟踪监督项目重点审计,然后将市政府通过的审计报告向我们报告。 新京报:假如市政府希望问题内部处理,那么交给你们的审计报告与交给政府的还会是一样的吗? 高:我相信是一致的。虽然行政机关与监督机关两者分工不同,但是基准点是一致的,都是在市委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 遇到法律瓶颈工作方法要创新 新京报:预算超收收入是广大代表十分关注的问题。但是《预算法》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并没有作出规定,财经委对这部分资金如何实施监督? 高:按照《北京市预算监督条例》规定,对超收收入的使用方案,市财政部门应及时向人大财经委员会通报、市政府应将使用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向人代会报告超收收入安排使用情况,而不是像预算内收入采取批准、使用、报告程序,这个得按法律办,依法监督,不能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新京报:那遇到法律瓶颈是否就意味着不能监督了? 高:我们可以在工作办法上进行创新,去年10月份正式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文件,完善对超收收入的监督,明确了市财政局每年11月15日前将超收收入安排向我们通报,每年1月第10个工作日前将上一年超收收入安排提交常委会备案,在当年人代会上作报告。 财经委今年计划上两至三个立法项目 新京报:人大财经委员会去年在立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今年有什么计划? 高:去年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修订了《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今年计划上两至三个立法项目,包括《集体合同条例》、《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食品安全监督条例》。 新京报:市政府提交《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审议条例草案的时间离上常委会审议时,只有20余天。时间会不会太仓促? 高:其实政府准备的时候我们已提前介入,成立联合小组,由于事先调研、事先介入,我们居中办公,大大缩短了立法期限。 监督“钱袋子”有压力 新京报:去年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和市财政局局长的述职评议,你认为怎么样? 高:如何进行任后监督,社会存在不同看法。去年把议案跟踪与述职评议一块做,及时地与评议人沟通,并交换意见。我感觉评议做得不错。 新京报:老百姓对述职评议存在“走过场”的看法。 高:我们一直强调述职评议要注意一分为二,对成绩要充分肯定,对不足要中恳提出。“走过场”的看法可能是一来老百姓对述职评议工作不了解,二来是他们对政府领导有更高要求。 新京报:你当时给市财政局局长提意见,让他摸清“家底”、集中财力办大事,没有客气。 高:那当然,有不足一定要提出。要实事求是,要区别对待个人问题、政府工作问题、改革开放进程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正在争论的问题,要客观,这样才能让人家心服口服。 新京报:他事后说评议让他感到压力很大。 高:我认为,政府工作人员,还有人大工作人员,有些压力是好的,压力会转化为动力,但是不要形成思想负担。 新京报:那你感到监督全城的“钱袋子”,有压力吗? 高:当然。不过,有压力是好事。我跟我们的工作人员也是这么说,责任大了自然有压力,但不要妨碍自己工作。(笑)本报记者赖颢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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