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用邮寄石头方式贩运毒品的罪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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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5:08 中国广播网 | ||||||||
用邮寄石头方式贩运毒品的犯罪嫌疑人 中广网北京2月2日消息(记者 彭玉冰、通过员 王文波) 今天(2月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曾在开庭审理时,各执一辞,互助推托,认定用邮寄石头的办法贩运毒品是受对方指使的郑人郡和刘健作出一审判决,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郑人郡无期徒刑,判处被告人刘健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郑人郡,男,今年45岁,是北京市人,小学文化,无业。1978年9月因诈骗被
郑人郡和刘健虽都受到过法律的惩处,但却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而是为谋求生财之道,不惜以身试法。一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健、郑人郡于2004年5、6月间预谋利用空心石块运输毒品,先由被告人刘健将从云南省瑞丽市购买的玉石毛坯石块,经他人加工挖空后交给被告人郑人郡。郑人郡遂于同年6月28日,将在云南省瑞丽市购买的毒品海洛因226.15克藏匿在空心玉石毛坯石块内,通过云南省瑞丽市邮政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羊肉胡同9号天然珠宝第一厅510号刘健的经营地。 被告人郑人郡在开庭审理中辩解称:其是在刘健指使下参与的运输毒品。被告人刘健则在法庭审理中否认其与郑人郡预谋运输毒品的事实,但法院在审理时认为没有证据表明二人的辨解是实事,均没有采纳。 一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人郡、刘健违反毒品管制法规,非法运输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郑人郡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伙同他人运输毒品,运输毒品数量大,系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健运输毒品海洛因数量大,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