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如同传销 每年造成千亿赌资流失境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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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12:06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网络赌博活动日益猖獗 2004年11月,福建省公安机关发现,福州、泉州、厦门、莆田、宁德5个沿海城市登陆境外“新宝”和“新宝盈”两个赌博网站赌博的现象非常猖獗。 经过周密部署,2004年12月20日凌晨1时,福州、厦门等5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880余
网络赌博如传销般迷惑人 据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卢士钢介绍,所谓网络赌博就是赌博集团借助互联网高新技术推行的一种赌博。其形式多种多样,有网上足球、篮球博彩和网络赌博游戏。“新宝”和“新宝盈”两个赌博网站都是在台湾注册,主要采用类似传销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会员,在福建设赌已有两年。其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形状,由上到下依次是股东、总代理、代理、会员,最低一级才是赌客。 上线为下线登录网络投注的用户名和密码,同时或自己或雇聘他人为其在网络上操作。所有代理级以上人员根据投注金额按照一定点数抽成。这两个网站现行抽成率都是0.75%,假如当晚有100万元的赌额进入,庄家一晚便获利7500元。比赛结束后,会员向代理以银行卡、银行账户或现金形式结账,代理再向上一级结账,总代理定期向股东结账。正因网络赌博如传销般“迷人”,使越来越多的赌徒趋之若鹜,打击起来很困难。触目惊心 一网站月赌资高达136亿元人民币 网络赌博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具有便捷性、隐蔽性、分散性及集团化等4个特点。近年来,海外赌博集团与内地赌博组织相勾结,借助互联网高新技术推行网络赌博,不少人热衷参与,造成网络赌博在我国迅速蔓延。 由于网络赌博不需要现金交易,对赌徒具有更强的诱惑力,危害更大。不仅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且造成资金大量外流,同时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据有关调查显示:我国因网络赌博而造成的资金外流每年高达上千亿元。以“新宝”和“新宝盈”为例,两赌博网站的团伙成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仅“新宝盈”一个月的国内累计投注金额就高达136元亿人民币。当务之急 完善相关立法严惩不贷 在破案过程中,最让福建省公安部门犯难的是,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新型赌博犯罪还存在不少空白。网络赌博是通过虚拟空间赌博,相对于传统赌博来说隐蔽性更强,监控更难。由于对证据的提取、认定,我国相关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何处罚赌客,尤其是在国内参与国际网络赌博的赌客,成为一大难题。 福建福兴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国文告诉记者: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了赌博罪,公安部初步阐明了赌博罪和娱乐活动区分的4项标准,但对新兴的网络赌博如何认定则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罗律师认为,完善立法,打击网络赌博成为当务之急。本报记者 赵鹏 市场报记者 徐志南 《人民日报》 (2005年02月04日 第五版) 相关专题:我国打击赌博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