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6岁以下儿童须注流脑疫苗 未注者不能入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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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8日08:3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段功伟 通讯员/陈广泰)昨日省卫生厅正式下发了《广东省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与应急工作指引(试行)》,而此前又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流脑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对疫情发生地的学生开展流脑疫苗应急接种,6岁以下小童如发现未注射流脑疫苗不得入托和入学。 所有学校建立晨检制度
省卫生厅在“应急工作指引”中指出,小学和幼儿园在开学或入托时,须检查6岁以下儿童的计划免疫登记证,凡未按规定接种流脑菌苗的学生,须通知其家长,带儿童到当地预防保健机构接种流脑菌苗。 省卫生厅和教育厅要求所有学校均须建立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发热伴头痛、咽痛、咳嗽、呕吐或皮下出血点(斑)等症状的学生应及早到就近的正规医院或诊所就诊。当出现多名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或多名学生因病缺课时,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流行区民工要注射疫苗 省卫生厅同时制定了建筑工地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 指引要求对建筑工地应设立外来务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掌握本工地流动人员情况。在冬春季节,必要时可对来自流脑疫点或流行区的务工人员进场前进行流脑预防服药和疫苗注射。 指引还指出,医疗机构对诊断为疑似、临床确诊和确诊流脑病例,要按传染病报告要求,尽快报告疫情。 相关专题:我国局部地区发生流脑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