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旅游局一名副局长涉及蔡豪文案被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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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1:5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蔡豪文归案返延已半月。昨日,记者从延边州检察院获悉,为尽快结束蔡豪文案件,该院公诉处已提前介入,如果顺利,十几天内可结束工作。另据悉,延边州旅游局一位现任副局长因涉案被处分。 目前,除审讯蔡豪文外,检察院还将开展与案件有关的外部调查,以查明被蔡豪文挪用的公款去向。虽然蔡豪文一案已移交延边州检察院,延边州交通局仍在统计蔡豪文所挪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延边州旅游局现任的一位庄姓副局长因与蔡豪文案件有牵连被处分。据说,该副局长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给蔡豪文30万元钱,而这30万元钱是他从旅游局挪用的公款。“蔡案”事发后,该副局长东挪西借,补齐了30万元公款,日前,延边州纪检委对其进行了处分。《巷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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