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话题:公用事业涨价须关注低承受能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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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10:06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针对公用事业价格调整所带来的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问题,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在政协会上建议,在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中,应向低收入人群发放水价调整补贴等单项补贴,以维持他们的生活水平。 九三的党派提案中指出:随着公用事业价格的不断上涨,北京市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负担也越来越重,生活质量在逐步下降,特别是对于那些最低收入家庭来说,公用事业价格
近十几年,北京与大多数城市有着共同的经历:随着我国公用事业价格的多次调整,其价格有了很大幅度的上升。九三的建议记录了近年水、电、取暖等与居民生活最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产品与服务的价格变动:1988年以来,北京市的自来水价格已经经历了9次价格调整,从原来的0.12元人民币上升到了2.8元人民币。 相对于水价的变动,北京市的生活用电价格的调整频率和上涨幅度都比较小,但是也一直处于上涨趋势。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电价大约是0.16元/千瓦时,随后几次调整至2004年11月,电价上涨为0.48元/千瓦时。 价格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大于其他人群 “公用事业价格的调整对改善公用事业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减轻财政压力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另一方面,对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九三学社北京市委分析称,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居民整体平均收入水平逐年增加的同时,居民间贫富差距也在逐年加大。值得注意的是从上个世纪末开始,北京市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幅度不仅远低于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长幅度,而且还低于社会平均增长幅度。该党派提案指出,公用事业所提供的商品,大都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居民对此类商品的需求,既不会因为商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而导致需求的大幅度波动,也不会因为居民收入的增减而导致需求的大幅度波动,由于需求量的差别不是很大,所以,公用事业价格的上涨对低收入人群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对一般收入人群的影响。 “以水、电、燃料方面的支出为例,1999年至2002年,这三项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中,低收入家庭分别为4.37%、4.47%、4.63%、5.24%。高收入家庭则分别为2.15%、2.17%、2.01%和2.11%。” 对低收入人群实行单项补贴 “在推进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中,必须采取措施去保护低收入人群的利益。”九三北京市委建议:应在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中,对低收入人群的补助实行按项目单项补贴,如水价调整补贴、电价调整补贴、冬季取暖费补贴等,以利于社会稳定。 他们进一步建议,可研究对城市低收入人群,可实行固定补贴和浮动补贴相结合的福利政策。“具体来说,就是在保证固定补贴的同时,根据季节、物价、同时期政府财政状况等因素,给予低收入人群一定数量的额外补贴,例如冬季取暖补贴,就可以限制在供暖的季节里发放,或者在一定时期内,政府的财政状况比较好时,也可以适当发放一定金额的补贴。最大限度地改善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状况,保持社会的稳定,使全体公民都能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益处。” 在补贴的数额控制上,则可以确定不同类的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满足家庭基本生活消费的最低消费水平,如保证基本需要的最低水量、电量、燃料用量、冬季取暖基本面积等,政府对基本消费量部分进行补助,超过部分不考虑。(来源:北京青年报)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