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绍志:呼吁对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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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22:33 人民网 | ||||||||
“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事关库区流域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可持续发展,保护好三峡水环境,不仅是库区省市和环保部门的责任,也是上游沿线各省市区及相关部门共同的使命。”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委巡视组组长张绍志在谈到三峡水环境保护的话题时开宗明义:“我们呼吁对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立法,使有关地区和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共同承担起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的历史责任。”
曾担任重庆市环保局局长的张绍志代表对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问题做过很多调研。他介绍说,国家对三峡水环境保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仅重庆库区就规划了230亿元的项目资金,目前重庆库区39个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有的已建成投用,有的正在抓紧建设之中,确保了蓄水后库区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蓄水后长江水文、河道等发生的变化,库区水环境保护也面临着新问题:河面变宽、流速变缓、稀释和自净能力下降、漂浮物增多以及消落带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等,对此重庆库区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很多治理工作,但由于水环境保护是一个综合性问题,不仅要受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状况的影响,同时还与水利、农业、林业、交通航运等诸多部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单靠库区所在省市或单靠环保部门进行整治就难免显得力不从心。 张绍志认为,加强库区水环境保护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流域环境保护立法,使流域内地区和各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责任,比如上游省流入中游省的江河水质是几类,那么中游省流入下游省的水质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同时对流域内水土保持、防止农业养殖业污染、防止船舶污染等也要作具体规定,并明确责任;二是继续加大三峡水环境保护的投入,规划好相关项目,既要重治理,又要重预防;三是加强监管,各省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担负起各自的职责,共同为三峡库区营造出优美的生态环境。人民网记者 崔佳 刘成友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