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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全中国人民共同意志的特别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13:55 瞭望东方周刊

  不管国家领导人如何变动,都有义务来执行这些条文,都不能放任纵容“台独”。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早早准备好了今年的议案。一年前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周洪宇首次正式提出“尽快制订国家统一法”的建议。

  这几天,他和29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一起,审议《反分裂国家法》。

  “去年我曾经建议这部法律‘最好今年年内完成,至迟也应在明年人大上通过’,没想到这么快就变成了现实。”周洪宇说。

  “以法律的形式推动国家统一,这个想法在我心中已经酝酿了很多年。”

  他说,提出这样的建议,是基于对台湾问题6年多来的持续关注,绝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因为面对这样重大的问题光凭勇气是不够的。”

  深思熟虑的特别立法

  外界看到的《反分裂国家法》浮出水面的过程似乎时间很短,事实上,这部吸引各方关注的法律,是多年酝酿积累的产物。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朱卫东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反分裂国家法》在从事台湾问题研究的学术界已酝酿多时。

  “1991年台研所举办两岸关系研讨会时,就有海内外学者提出以法律形式规范反‘独’促统的工作。”据悉,1996年以后,特别是自1999年李登辉提出“两国论”之后,就有专家学者不时提到制订“统一法”的问题。

  连续几年的“两会”期间,都有来自不同地区、界别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提出相关的议案或提案。也有学者拟订出“建议案”,寄送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台办等部门。

  “制订《反分裂国家法》,不是临时的心血来潮,也不是对一时的岛内局势作出的反应。”朱卫东说。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2005年1月28日纪念“江八点”发表十周年讲话中,进一步说明了制订《反分裂国家法》的考虑:

  这部法律,将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八项主张,把中国政府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前景的一贯立场。

  朱卫东分析说,《反分裂国家法》出台首先体现和凝聚了广泛的民意,即包括13亿大陆民众、2300万岛内民众和3000万海外华侨华人的意志;

  其次,制订这部法律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台海局势发生重大变化,“台独”势力去中国化加速,发展到“法理台独”的新阶段,提出了“台独”时间表,大陆需要制定法律直接应对,把遏制“台独”放在突出位置;

  第三,制订法律也是针对国外势力利用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的图谋。

  事实上,对于这部因文本尚未公开而略显“神秘”的法律草案,仅从其英文译名上,也可见制定者的良苦用心。《反分裂国家法》的英文译名“anti—secession law”。

  secession一词不仅意为“退出”、“分离”,而且含有叛国之意。19世纪60年代的美国南北战争,因南方11州要脱离联邦搞独立而起,而美国的法律和历史教科书提到南方的分离运动,其用语即是secession。

  这一译名经由新华社英文线路对外播发后,即刻被外界接受并沿用。海外有评价认为,使用secession一词相当明智,这个对美国人有特殊历史意义的词汇颇能触动其敏感神经,也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理解和肯定。

  亮出反“台独”底线

  在过去数年间有关反“独”促统法律的酝酿过程中,“台湾基本法”、“中国统一法”等名称都曾被建议使用,但最终定名为“反分裂国家法”,专家称,这一选择体现了大陆对于台海现状的明晰判断和定位。

  长期进行对台政策研究的朱卫东称,“反分裂国家法”这一名称的确定有很强的针对性,主要是针对“急独”活动。反分裂的前提是未分裂,法理上两岸仍是统一的,即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没有改变。

  “没有用正面表述的‘统一’一词,而是用‘反分裂’,这是一种掌握主动权的做法,其主轴是维护目前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的现状。”朱卫东说。

  恶性发展的“台独”势力,正不断寻求建立其“合法性”,如“两国论”、“一边一国”等。针对各方关切中国政府对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位,贾庆林在1月28日的讲话中进一步对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现状进行了说明──

  “尽管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

  分析者称,《反分裂国家法》正是在这个最新定义的基础上,以法律形式维护两岸现状,从而掌握对这一现状的主导权、定义权。

  “这样的立法其实也是先发制人、反被动为主动之举。一旦完成立法,台湾当局便如处身于《反分裂国家法》设置的鸟笼之中,任何冲击的举动都会面对极大的压力与危险。”

  在主动地明晰界定台海现状的同时,《反分裂国家法》也将清晰地划出反“台独”的底线。

  事实上,早在2000年2月发布的有关台湾问题的第二个白皮书《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中,就对“台独”划出了“红线”——

  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

  争取台湾民心

  北京联合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徐博东表示,提出“反分裂”也体现了对岛内局势的客观判断。

  他说,近期的各种民调显示,绝大多数台湾民众都主张“维持现状”,既非“急独”,亦非“急统”。

  制订《反分裂国家法》而不是“统一法”,更有利于团结、争取广大台湾民众和反“台独”的“在野党派”的认同、理解与支持,扩大海峡两岸同胞的反“台独”国内同盟军。

  “‘反分裂’这个提法找到了做台湾民众工作、争取台湾民心的新切入点,是非常明智的。”他说。

  这位长期从事台湾问题研究的专家认为,长期以来我们对“做台湾人民的工作”往往理解片面,实际上这应该是多层面、多角度的。

  祖国大陆适时制订严肃的反“台独”法律框架,让广大台湾民众认清“台独”分裂活动对其切身利益的严重危害性,从而与“台独”划清界线,理应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依法制“独”,依法反“独”

  “这个法不是‘战争动员法’,而是和平法;不是改变现状法而是维护现状法,主要是防止‘台独’挑起两岸战争,维护地区和平。”朱卫东说。

  贾庆林“1.28”讲话中已对《反分裂国家法》的大致框架作出描述:

  它将规范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和方针;规范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规范两岸协商与谈判,体现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同时,这部法律还将表明全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共同意志。

  专家分析说,《反分裂国家法》应包括对历史的追述: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事关国家核心利益。同时,还应包括立法宗旨,有关国家统一相关的方式和方法,在何种情况下实施紧急状态,使用非和平的方式,以及对于破坏国家统一行为应当实施何种惩罚。

  对于是否会出现“统一时间表”,专家认为,这次立法的重点在于清晰地划出底线,而非列出统一时间表。

  专家表示,以后不管国家领导人如何变动,都有义务来执行这些条文,都不能放任纵容“台独”。依法制“独”、依法反“独”也是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一环。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程瑛/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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