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要在构建和谐社会伟大工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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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6日17: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邹清丽、赵承)“富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在中小城镇,民营经济的发展使广大农民各尽所能、各有所为、各得其所成为可能。在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伟大工程中,民营经济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说。 从八根绣花针起步,梦兰集团从苏州绣品厂一个小小的加工点,发展成为床上用品
钱月宝说,随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新一代民营企业家不断走向成熟,他们在致力于企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社会责任心也明显增强。多年来,在抗洪赈灾、慈善捐资、爱心助学、扶贫济困等各项公益活动中,都能见到民营企业家的身影。 无可否认,也有一些民营企业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片面追求企业经济效益,肆意污染、破坏环境,大量消耗自然资源,制售伪劣产品坑骗消费者,拖欠民工工资激发劳资矛盾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了消极作用。针对这些问题,钱月宝建议,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监控,严惩不法行为;一方面应针对民营企业家的特点,加强宣传引导,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钱月宝说,国家最近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新一轮发展的政策意见,各地应采取相应措施,使这些政策落到实处,使民营经济的发展进入新的春天,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工程中大有作为。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