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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议案:曾庆洪建议停车场管理要立法(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本田执行副总曾庆洪建议

  新快报北京专电(特派记者 张琳 贺江华陈红艳周琼)停车是不少有车族头痛的事。全国人大代表、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曾庆洪(见图,邝阳升/摄)近日在北京提出,要为城市停车场管理立法。

  “全国大部分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停车位都有较大的缺口。”曾庆洪的建议一开头就列举广州、北京、深圳三个城市的详细数字:到2003年底,北京拥有220万辆机动车,但车位只有60万个;广州车位的缺口达22万个左右;深圳的缺口也近35万个。

  曾庆洪认为,目前各城市对停车场的建设普遍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没有形成间隔一定路段就设置有一个停车场的规划,特别是在路边很少设置有社会性的小型停车场,一些较大型商场虽设有停车场,但没有显眼的停车标志。多数旧的住宅区没有增加停车泊位,新建大厦和住宅区也没有设立停车泊位配建标准等等。虽然在停车位不足的情况下,有些城市兴建了一些立体停车场,但这些立体停车场却没能被好好利用,比如广州市至今建成了23间立体车库,但实际投入运营的只有一半。
重磅议案:曾庆洪建议停车场管理要立法(图)
曾庆洪认为,这种情况与停车场建设和规划的全国性规定过于陈旧落后不无关系:这方面的全国性规定只有1988年由公安部和建设部颁布的“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及“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如关于住宅停车位指针规定,一类住宅配备机动车车位标准只有0.5个/户,而对于二类住宅(即普通住宅)则根本没有考虑机动车车位。此外,目前许多省市都制订了地方性的规定,对停车场的规划提出了规定,但由于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及指导性要求,各地的标准差异较大。

  因此,曾庆洪建议,应及时修改完善并尽快出台全国性的《城市停车场管理法》,对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及娱乐场所等建立停车设施提出明确要求,为地方各城市制订适合本地实际的详细规定提供指导。其中应规定,新建、改建不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应当配备最低标准数量的停车位;车库、停车位享有独立的产权,可以依法出租、转让、抵押;严格限制占路停车等。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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