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议闲置房屋应征不动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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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4:1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那媛)“对空置房屋开征不动产税,政府政策引导多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松海提交提案称。“开征不动产闲置税,希望能够达到的目的之一,就是抑制房价,挤压房地产的泡沫。” “所谓房产闲置税,就是对那些买了房子又不居住、长期闲置的房主加征税费。”郭松海说,我们应该借鉴法国近年来在大城市征收房屋空置税的做法,对那些收入高、房产
据国家统计部门统计,截至2004年9月,商品房空置面积为9748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空置面积为5736万平方米。我们国家现在的房屋空置率也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20%的标准了。 反方观点 征房屋不动产税不合实际 针对这一观点,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建设厅副厅长马志武代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征不动产税不符合实际,违背活跃经济要素的经济原则。另外,对如何认定空置房很难鉴定,这样也就很难征收不动产税。 相关新闻 “取富济贫” 应开征遗产税 本报讯(记者 那媛 曹坤)曾经轰动一时、同时也引发争议的遗产税问题,再次被全国政协委员摆上桌面。黄景钧委员认为,遗产税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后所留下的财产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具有明显“取富济贫”的特点。 黄景均委员认为,增加遗产税可以使得富人的遗产不能100%地遗传给后代。在国外,一些国家的遗产税是定得很高的,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增加年轻人培养自食其力的能力。另一方面,征来的税交给慈善机构有利于扶贫帮困。 对于遗产税的“底线”问题,黄景均委员认为,遗产税一开始征收的底线可设在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