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成中委员:认真解决乡镇财政负债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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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4:02 人民网 | ||||||||
我国财政体制实行“分税制”改革后,11年来,财政收入取得大幅度增长。 “分税制”实施后,成绩非常显著,但问题也比较突出。 乡镇财政困难,公务员、教师工资欠发屡见不鲜。向农民伸手、乱收费、乱罚款屡禁不止。必然削弱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必然减少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必然产生社
我们建议: 继续完善“分税制”体制改革。随着税收增长,财力增强,中央和地方要由税收分享为主逐步过渡到以“税种”分享分主,明确中央财政征收税种和地方财政征收税种,实现真正意义的“分税制”。 统一乡镇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根据事权分配财权。各疑义政府各负其责,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不能转嫁给下级,上级政府委托下级政府承办的事务,应足额安排专款。在减轻乡镇财政负担上,应考虑农村义务教育放在县级,由县级以上政府财政承担。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要提高财政转移支付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发展落后的地区要适当核减上解基数,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总量,要减少转移支付的随意性,杜绝“跑部钱进”的现象。 在乡镇政府建立“领导减债责任制”。把削减乡镇政府债务作为考核乡镇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要全面调查,弄清历史,摸清底数,分清责任,本着谁受益谁负担,谁借债谁偿还的原则,给予消化。实现新债不生,旧债递减。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积极稳委进行撤乡并镇工作。要借鉴国际惯例,从减少政府级次着手,逐步减少乡镇的事权,淡化乡镇财政管理职能。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