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更生:制止政府部门的一切营利性经营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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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3:57 人民网 |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制定法律,明令禁止所有政府部门从事任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2)严格规范政府部门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政府部门及公务员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应该是免费的,即使收费也只能收取成本费用,不许超成本收费。凡是原有的公路及已经收回成本的高速公路应该停止收费。
(3)动员广大的纳税人、公民和社会舆论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个人进行普遍的监督,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活动置于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之下,严格制止政府部门或公务员个人进行“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 (4)凡是发现“以权谋私”和进行“权钱交易”的政府部门或公务员个人都应该严加处置,并加大处置的透明度。我们相信,制定和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有助于国家的廉政建设,从而可以改善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