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副市长违规指示建委变更中标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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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4:09 天府早报 | ||||||||
因在招投标中违法变更中标公司,攀枝花市建设系统4领导落马被判刑 早报讯(省纪宣记者吴楚瞳)省纪委、省监察厅昨(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攀枝花市一起因分管副市长乱“下令”,该市建委在招投标中违法变更中标公司,最终导致该市建设系统4名领导被判刑的案件。
做手脚 变更中标公司 省纪委常委、省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吴光镭介绍了攀枝花市竹湖园工程招投标违法案。 2001年9月19日,广州穗芳花卉发展公司(下称广州公司)、成都武侯祠古建园艺开发中心(下称成都公司)、攀枝花市园林建设公司(下称园建公司)参加了竹湖园改造工程第二标段的投标。按投标报价,成都公司为中标人。但在该市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授意下,时任该市建委主任的李锦樑、副主任彭宗才、建管处处长黄远林等人将中标单位变更为广州公司,同时更改中标金额。 耍广州 中标公司付费 据介绍,调查发现,广州公司还有虚增工程量骗取工程款的嫌疑。 同时查明,广州公司代表在工程招标之前,违反规定请李锦樑、戴福建(时任该市建委副总建筑师、旧城改造办副主任)等人考察广州的园林建设,并支付考察费用;广州公司还作出私下找华南农业大学一副教授做设计方案和园林绿化设计,假借该校名义参加并通过了攀枝花市建设局组织的评审;广州公司假冒已被注销的广州穗芳花卉发展公司参加投标等行为。 结局 4人被判徒刑 案发后,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攀枝花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有关责任人。该市建委原主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李锦樑收受贿赂2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市建设局长彭宗才收受贿赂20.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市建设局副局长黄远林收受贿赂10.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市建设局总建筑师戴福建收受贿赂4.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原建设局副局长、仁和区政府副区长孟心收受贿赂2.5万元,被免于刑事处分。 目前,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办理过程中,对其他责任人正另案调查。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