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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代表团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8:20 河南报业网

  3月8日上午,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河南厅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委书记徐光春主持了会议。

  支树平代表在发言中说,《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虽然文字不多,篇幅不长,但带给我们的感受却是沉甸甸的。首先是感到这部法的分量是沉甸甸的。这次立法不是一般立法,而是针对“台独”问题的一个重要之举、非常之举,是全中国人民呼唤出来的,更是中央
审时度势、果断决策提出来的。立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充分表明了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坚决反对“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字字千钧,分量很重。

  支树平代表说,作为人大代表,我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也是沉甸甸的。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是每个中国人应尽的责任,河南人民更是义不容辞。河南与台湾在人缘、地缘、文缘等方面有着密切联系。近年来,台湾同胞不断到河南寻根、祭祖,充分证明了台湾与中原根相连、中原儿女与台湾同胞心相连。河南要为反对“台独”,争取民心多做工作,为祖国统一多做贡献。希望这部法能早出台,给“台海”和平、祖国统一以有力保证,给两岸同胞带来福音。

  王明义代表说,制定《反分裂国家法》,从根本上代表了海峡两岸中国人民的意志。通过立法,将从法律的角度正确地应对和解决“台独”势力的分裂活动。通过立法,将进一步凝聚全中国人民的意志,有利于争取台湾广大民众的认同。通过立法,能把中央一贯坚持的对台政策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近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海外侨胞纷纷要求以法律来遏制“台独”势力分裂活动的呼声很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也多次提交议案、提案,反映这一问题。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也证明这部法律的制定有着可靠的法律依据,可以说,目前制定法律的时机已成熟,条件已具备。

  李长铎代表说,《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具有强烈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法律。用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与统一,是世界通用的做法。很多国家的宪法里都有维护国家统一的条款。俄罗斯、加拿大、英国等国家都曾经用法律与分裂主义、分裂分子作过长期斗争。通过立法,不仅用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宣布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定信心,而且确立了反对“台独”、推动统一的法源。因此,制定本法十分必要、十分迫切,反映了13亿中国人民的心声。

  南振中、曹策问、释永信、刘雪兰、吴天君、刘宝琦等代表也发了言,大家一致表示,完全赞同国家制定《反分裂国家法》。

  作 者:记者陈 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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