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将保障公有制和非公经济共同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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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13: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三月九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保障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维护统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他还公布了今年审判工作的重点: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以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严惩伪造货币、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惩处重大安全事故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依法惩处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依法惩处赌博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 ——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东部地区加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依法审理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等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纠纷,保护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合法权益。运用司法手段确保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加强对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加强执行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