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代表团建议加快制定出台《旅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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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0:33 海南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特派记者 黄晓华 姚莉莉) 旅游业蓬勃发展之下,各种问题也伴随而生,需要予以立法规范。海南代表团提出建议,我国应加快制定和出台《旅游法》。 代表们认为,当前,我国的旅游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不足以适应目前的状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颁布《旅游法》,只有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及由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联合
建议说,作为一个以世界旅游强国为目标的旅游大国,没有一部《旅游法》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地方性旅游法规也缺乏母法的指导。据了解,为了确立《旅游法》,国家旅游局已经做了10多年的准备工作,并起草和修改了多个版本的《旅游法》。海南代表团建议,国家加速旅游立法的步伐,争取“十五”最后一年国家立法机关将《旅游法》列入立法计划,“十一五”期间全国人大能够批准出台《旅游法》。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