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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警察执法应可随时查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11:52 南方日报

  本报讯 城市存在大量流动人口,诱发犯罪高发,加强社会管理应该赋予警察随时查验公民身份证的权力。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副秘书长陈旭表达了这个观点。之前,他已向大会提交《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议案》,建议取消警察查验身份证的前提条件。

  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警察查验身份证必须限于“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等4个条件。陈旭认为,现行法律限制过于严格,削弱了警察的职责,不利于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建议对其进行修改。

  他的理由包括:身份证是一种身份证明,而不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城市人员大量流动,犯罪高发,警察查验身份证有利于社会管理;过分严格限制警察查验身份证的权力,容易造成警察对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弱化等等。

  “查验身份证有利于打击违法犯罪”,陈旭在议案里还列举相关资料:1986年国务院制定《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到2003年6月我国第一部《身份证法》出台前,各地公安机关通过依法查验居民身份证,直接破获刑事案件达63.4万起,占破案总数的29.5%。

  除了打击违法犯罪,他认为查验身份证也是警察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他称,若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警察经常遇到如城市流浪乞讨、露宿街头、深夜行人、男女混居、房屋非租赁人员等都不能检查,如果法律修改了,警察可以根据当事人身份提供服务,“需要救助的救助,需要跟家人联系的联系”。

  从安徽阜阳到北京当装修工的杨群对记者说,他们穿得很差,警察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民工,有些地方警察专查民工,穿得体面的人连问都不问。如果警察的权力再大了,会不会因为忘带身份证把他们抓走呢?他表示不赞成这一建议。

  北京某图书公司职员张丽光说,现在治安虽然好了点,可是老百姓有时候晚上出门还是胆战心惊的。应该鼓励警察去主动查,没做坏事的人,身正不怕影子歪。对那些违法者也是一种震慑,不过警察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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