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物业管理带来隐患 立法禁止小区住宅内开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01:4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陈峰) 您家楼上突然成了一个公司的办公室,或者您的邻居将楼租给别人开发廊、开诊所、做早点,您肯定不胜其烦又无可奈何。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李铭陶建议,应立法禁止在小区住宅楼内开设商店或公司。李铭陶说,一些居民出于营利目的,把自己拥有的楼层单元租给别人开设公司,变住宅楼为商住楼、写字楼,维修站、诊所等,既违反了规划设计任务书中关于使用性质是住宅的规定,又因公司及商店业务频繁、人声嘈杂而直接影响住户居住环境,特别是在治安、消防方面会给小区物业管理带来隐患。“目前无法可依,
“楼房最底层开店也不太合适,如果是便利店还可以允许,倘若是饮食店,油烟和废气对居民的影响太大了”李铭陶代表说。 相关专题:2005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