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政府财税改革不要错过时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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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5:00 中国经济时报 | |||||||||
作者:袁幼鸣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负责人在人大记者招待会上介绍本年度财税改革安排,可谓乏善可陈:调整个税起征点初步方案虽已成型,尚未报国务院审议;出台燃油税坚定不移,但需寻找合适时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问题需“进一步深化研究”,暂无施行时间表……
现行财税制度存在一系列亟待化解瑕疵,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对新一轮税制改革做出了规划,公众对尽快建立与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落实公平与正义原则期盼热切;如果说制约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核心因素是减收,那么,近年来税收强劲增长,为什么不加大改革推进力度呢? 不难发现,两位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记者招待会“有备而来”,对于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疑问做了回应——即指出国有商业银行1.4万亿不良资产最终将由中央财政负担,此外需要财政资金支持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出钱“买”机制——暗示中央财政包袱依然沉重,并不宽裕。 在一定意义上,这一解释不无道理。国有银行出现巨额不良资产同直接承担经济转型成本相关,且即使是国有银行自身原因造成的窟窿,现阶段就让储户“埋单”也不公正,这个“账”确该中央财政来“认”。但是,需要看到,改革应该在算大账的视野上动态衡量利益得失。改革固然不能割裂历史包袱和无视现实边界,遵循其“内在逻辑”更为重要。财税改革的“内在逻辑”是要在最大限度遵循社会公正原则基础上,以高效率满足公共产品供应需要;于改革时间过程上,对于严重制约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弊端,那是越早破除越好。 就必须改革的事物而言,矛盾累积,错过改革时机而新添的成本往往是多方面的。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问题上,年初金人庆出席2005年全国财政学会年会曾说,如所得税并轨早几年施行,财政减收为200到300亿元,现在出台减收已放大为1500亿到2000亿元。由此可见,统一所得税制度时间拖延越长,需付出的成本越大。 于增值税改革方面,增值税按生产型计征有利保持税收总量增加,但明显遏制了企业设备投资积极性。增值税转型由仅在东北地区试点转为在全国范围推行,每年将减少税收600亿至1000亿元。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存量”固然要求中央财政保持收入水平,但延缓增值税转型全面实施(“中国制造”升级后有望提供更多税收“增量”)合不合理,结论显而易见。 政府财政改革包括“收”与“支”两个方面。至今为止,舆论较为重视税制改革,其实,中央政府财政支出改革同样值得高度关注。在改革分税制、改变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状况呼吁尚未纳入议事安排的情况下,完善和规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属今后一个阶段财政支出改革的阶段性重点。不难看出,该方面亟待破除的弊端也不少。 至今,“转移支付”是一个让公众产生正面联想的褒义词,其实它是一个中性词。因为,“转移支付”的资金来自举国自然人与法人的税金贡献;之所以有“转移支付”行为发生部分原因出于中央和地方在收入分配上的不合理。目前一个重要问题是,“转移支付”需要提高效率、遏制腐败。 首先,在学理层面上,“决策距离”与决策的有效性呈现反比,如何克服“转移支付”中“信息不对称”难题,把资金高效供应给应有对象系一大课题;实务工作中,需要纠错与改进的地方更是不少。当前,一种观点认为,急需改变专项资金先分配到各部委再逐级对口下分,所形成财政资金在财政部门之外多重分配格局。那么,集大权于财政部门一身,其岂不是庞大无比,且又能掌握充分信息吗?因此,这种观点值得商榷。 其次,正如有全国政协委员前些天在“两会”上揭露,“转移支付”中长期存在“公款送礼、跑‘部’‘钱’进”等一系列寻租腐败现象,既蚕食纳税人税金又戕害困难地区民众权益,令人愤慨!而且部门对部门、官员对官员地进行,衍生害处层出不穷。 源起中央财政、层层下移的“转移支付”将长期存在,以矛盾分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方法看待,其所伴随的寻租腐败行为主要罪责在上一级。对之如何由上而下地有效惩处、遏制,事关和谐社会构建,正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