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打私办原副主任周克一审被判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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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5:44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3月14日电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上午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浙江省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专职副主任周克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克于2000年至2003年担任浙江省打私办专职副主任期间,在该省打私办下属国有事业单位浙江省罚没走私物资拍卖行参与温州市上江路1号地块的投资开发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戚陈某和好友庄某等人谋取经济利益,先后收受陈某所
现年52岁的周克曾担任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浙江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处长。2004年7月7日,周克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2005年1月,经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作出决定,给予周克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目前,该案涉及的赃款已被全部追缴。 周克受贿案是由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特大贪污、受贿案牵涉出来的。据检察机关介绍,杨秀珠案至今已牵涉出12案1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11人,厅级干部2人,涉案总金额近亿元。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