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铁路分局改为沈阳铁路局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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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0:29 东亚经贸新闻 | ||||||||
不影响市民出行和重要物资运输 本报讯(东亚记者 杨萍)昨日,记者从沈阳铁路局获悉,经铁道部批准,从3月18日起,沈阳铁路局撤消长春、沈阳、锦州、吉林、通辽、通化铁路分局和大连铁道有限公司。原长春铁路分局改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地区办事处,此次长铁分局撤消只是铁路内部机构调整,不会影响到吉林省粮食、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运输和市民出行。
调整后办事效率将得到提高 针对此调整的影响,记者从沈阳铁路局了解到,未撤消该局下设的分局前,沈阳铁路局只具有宏观管理权,而不具有执行权。如果沈阳铁路局推出一项新的规定或便民措施,具体的执行权需要下放到各个分局,各个分局可以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决定具体执行日期,这间接影响了办事效率。 实施改革后,沈阳铁路局将集管理权和执行权于一身,如果推出新举措和便民措施,旅客可以在第一时间体会到方便。 长铁分局变办事处职能不变 据沈阳铁路局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调整只是铁路机构内部调整,相当于把原来办事流程中的一个环节取消,使办事的程序简单化、方便化。原长春铁路分局将变更为沈阳铁路局长春地区办事处,调整它成为沈阳铁路局的一个派出机构,但它的工作职能仍然是负责与当地省、市政府的协调工作,与原来的职能几乎相同。而且从18日变更之日起,该办事处已经开始行使其职能,不会对现在的工作带来任何影响。 由于此次调整只是针对分局,而不涉及到各个车站,所以,长春火车站所承担的粮食、煤炭等重要物资的运输任务以及旅客运输等职能均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相关专题:我国铁路系统改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