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西梧州交通局长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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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0:02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据新华社南宁3月18日电 (杨越 梁琪) 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林显富等4人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受贿、挪用公款案,3月16日在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梧州市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1996年至2003年间,林显富利用其担任梧州市交通局局长兼梧州恒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原梧州市交通建设机械施工公司路桥分公司负责人姚佩才,原南宁富仁科贸责任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经理刘止平,富川公
起诉书还指控,梧州市交通局违反国家规定,于1996年至2001年间,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837.8万多元,逅椒指鋈耍罱洗蟆A窒愿弧⒁ε宀啪侵苯痈涸鸬闹鞴苋嗽保焉嫦铀椒止凶什铩A窒愿换够锿踔蛊酱咏煌ň止芾淼墓泄竞退闪⒌牟棵胖信灿霉?80多万元给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