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土地批租腐败窝案揭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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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30 新华网 | ||||||||
青岛原市长助理王雁在庭审中 青岛市规划局原局长张志光接受法庭审判 青岛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在泰安受审 2005年初,一场集中审理风暴将青岛市崂山区土地批租窝案相关责任人相继推上审判席。原青岛市市长助理、崂山区委书记、区长王雁受贿496万余元,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青岛市规划局局长张志光受贿86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受贿53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这场较为集中的法庭审理风暴使刚刚沉寂下来的崂山土地批租案再次引起社会关注。
此案在山东乃至全国影响极大,不仅是因为一下子涉及多名主要领导干部,是一起典型的土地犯罪窝案,而且作为国土资源部首批公布的5起土地违法案件之一,而格外受人关注。此案的查处充分显示了国家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的决心。 房地产开发热背后的失地之痛 上世纪90年代末,青岛市房地产市场逐步升温。青岛高科技工业园位于崂山区内,依山傍海,被当地人称为“黄金海岸”,受到众多开发商的青睐。大批房地产开发商蜂拥而至,而他们攻关的主要目标是手握大权的区委领导王雁,规划、国土等涉土部门也成为他们逐利路上的必克目标。 2003年10月15日,时任青岛市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于志军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此后,于志军先后揭发了王雁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崂山土地窝案终于打开了突破口。 据知情人透露,1999年10月,一名新加坡外商在青岛高科园买下一块地,王雁承诺为其协调解决开发小区配套设施问题,收受其所送1万美元。后来这位外商因资金周转困难,土地一直闲置,按照相关规定,土地闲置超过2年,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后来在王雁的亲自协调下,这块土地协议出让给了另一家与王雁关系非同一般的开发公司。2001年10月,这名外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了王雁收受贿赂,为部分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商低价出让土地提供帮助的行为。王雁在崂山任职期间插手土地批租的行为随之露出马脚。 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统计表明,自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崂山区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局在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土地预约协议和征用通知单的形式批准征用集体土地3928.11亩,其中耕地2345.47亩;被占用土地1453.85亩,其中耕地1408.7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土地达2474.26亩,其中耕地936.72亩。这些数字背后伴随着巨额的权钱交易,隐藏着国家利益的巨大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不正当行政权力插手土地批租 记者采访中听到一种说法,随着各项生产资料的市场化,政府手里能够说了算的资源只有土地了。王雁等人深谙这个道理。他们把自己掌握的土地审批权、规划权变成了供自己发财的“摇钱树”;而大批的房地产商更深谙这个道理,他们知道在房地产市场炙手可热的大背景下,弄到了土地尤其是低价土地就等于发财,而要弄到地理位置优越、升值潜力巨大的土地,只能通过集各项权力于一身的“一把手”。 王雁在任崂山区区委书记、区长期间,公然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违反权限,采取批条子、打招呼,开协调会的方式,直接插手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王雁、于志军等人在法庭上承认,开发土地的程序极为复杂,先由开发商给区长写用地申请,区长把用地申请通过分管区长批到国土局,局长再安排土地科填写审批表,经科长、局长层层签名再报到区里,缺少一个环节都不行。另外,要想将一片地成功开发成商住楼,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许可,所以,开发商要想在土地资源炙手可热的大背景下得到一块地, 必须一一打通规划、审批、国土等环节。 一块土地要审批下来,需要由区上报到市、市上报到省、省上报到国土资源部,审批手续十分繁杂。开发商找到王雁、于志军等人,一是要地,二是要节省时间。有的土地拖了七八年批不下来,于志军亲自出面安排,事情往往很快就能解决。在王雁、于志军等人的插手干预下,开发商要批地不走正常程序,不找市场而是找区长、找局长,而只要相关领导一个批条、一句话就可以从土地上谋取巨大利益。 一位参与崂山区土地窝案查办的检察人员介绍说,很多领导都想在自己任期内干出一些业绩,抓城市改造工程是最快捷的。但城市改造的资金从何而来?政府手里有地但是没钱,企业愿意来投资,政府美其名曰“经营城市”,以地生财,城市美了,个人还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得到双重实惠。这就是当前很多城市热衷于城市建设的一个原因。王雁以善于抓外向型经济而闻名,他在崂山区工作期间,城市形象发生了很大变化,应该说,他插手批租土地除了经济原因之外,也是他追求的一个政治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