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最大卖官案庭审目击 马德向旁听席鞠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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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14:05 法制晚报 | ||||||||||||||||||||||||||||||||
待审中的马德 摄/记者 曹博远(来源:法制晚报) 马德聘请的律师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开庭审理。 上午9时20分,二中院三法庭法台上方的两个电视屏幕上打着“肃静”的字样。法台的左面是巨大的投影,留给公诉人出示证据时使用。
记者注意到,今天的公诉席上坐着四个公诉人,并摆放了两台电脑在上面。旁听席也已经全部坐满,但不见马德的亲属在场。旁听席中还有来自中纪委的官员和检察院的检察官。 马德突然向旁听席鞠躬 “把被告人马德带上来!”9时30分,随着法官敲下法槌,马德被两个法警押进了法庭。 50多岁的马德头发乌黑,没有一丝白发,国字脸上戴着金丝边眼镜,身穿皮领夹克衫,表情十分平静。刚进了门的马德突然面向旁听席鞠了一躬,并缓步走到了被告席上站着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第一份证据是干部履历表 在宣读完起诉书后,马德坐到了被告席上,他不时地挪动身体调整姿势,在回答公诉人的提问时身体前倾,靠近话筒。 今天出示的第一份证据是马德干部生涯的“履历表”,马德没有表示异议。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记者手记 外地媒体进京 旁听证炙手可热 律师成焦点 三路法警堵截法庭大门 今天上午不到8时30分,二中院的大门口热闹了起来。来自天津、石家庄、青岛、沈阳等地的记者都聚到法院的接待室门口,要求办理旁听证。记者了解到,很多媒体都是今早搭飞机或昨晚坐火车赶到北京的。然而,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旁听证已经办完了。记者们陆续散到了法院的门口,低声商量对策。 5分钟后,有记者重新回到了办旁听证的地方,要求旁听今天审理的其他案件,并顺利进入了法院。然而,楼内,通往马德开庭所在的第三法庭的三条通道都站着法警,不许任何人靠近。而此时早早坐在法庭外面休息椅上的记者也都被请到了其他楼层或门口10米以外的地方。陆续进入法院的记者只能散在二中院的各个楼层,大多因为进不去而表情沮丧。 马德的律师备受关注 8时40分,记者拨通了马德代理律师钱列阳的电话,钱律师表示马上到法院。当他出现在二中院的门口时,立即成为了镁光灯关注的焦点。有些新闻记者甚至不惜放弃不易办来的旁听证,冲出法院大门拍摄钱列阳进入法院的照片。 钱列阳告诉记者,他作为马德的辩护人将为马德做罪轻辩护。“马德目前被关押在北京某看守所内,我已在开庭前多次会见马德。”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马德并没有向他说起担心的话。“他看上去状态还不错,比较平静。” 钱列阳说,目前他已经拿到案件卷宗14本,指控马德受贿次数达10多笔,受贿金额并不如某些媒体报道的2000万元,而是近600万元。对于具体案件的细节,钱列阳表示将在庭审后再说。 市二中院电话几乎被打爆 昨天,媒体报道了马德案今天开庭的消息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传部门的电话几乎被各路记者打爆。 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昨天上午开始,他们办公室电话、手机就响个不停。各路媒体使出浑身解数想在开审前获得最佳消息源,而一些消息灵通的记者甚至成为被采访对象。文/记者 孙慧丽 独家披露 马德案 补充侦查两次 东北取证39天 办案组内专设党小组 本报讯(记者 欧建)今天,知情人向记者透露,马德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用足了法律规定的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可见此案的复杂与慎重。 据悉,“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涉嫌受贿案”于2003年7月由最高检指定北京市审查起诉,同年年底,由“全国模范检察院”北京市东城检察院立案侦查。 查出马德涉案600余万元 2004年6月底,马德案侦查终结,随之移送北京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整个马德案于2004年8月中旬、12月初退回补充侦查了两次。市检二分院于今年1月中旬向二中院提起公诉。 据悉,侦查机关查出,马德利用“包扶(包干扶贫)”工作、提拔干部之机,收取牡丹江制药厂原厂长苗胜国等18人600余万元。 隆冬时节东北取证39天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案情复杂,且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东城检方成立了年轻化的“7人组”(年纪最大的36岁,最小的31岁),其中5名是党员,并成立了专门的“临时党小组”指导侦查工作。为了调查取证,7名检察官于隆冬时节赴黑龙江,连战39天,拿下了一个个有力的证据。 办案组先稳定现任干部 据介绍,在绥化市,马德案涉及的县处级以上领导有200余人,在当地犹如发生了一场“地震”。案件发生之后,这里的经济发展曾一度处于停滞、甚至倒退。东城区检察院的办案组刚一到,这里的干部又开始产生波动。经过办案组的临时党小组与黑龙江省有关领导进行沟通,将现任干部的思想稳定下来,从而为取证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新闻解释 指定管辖审马德 黑龙江的马德案为何在北京审理?本市一位资深检察官告诉记者,这是因为“指定管辖”。 所谓“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级行政主体对某一行政处罚案件行使管辖权。如上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 报请上级法院、检察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如朝阳区检察院发现海淀区线索,应报请北京市检察院决定管辖权;若跨省、直辖市,则由各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检察院协商指定,协商不成由最高检指定。 据该检察官介绍,进行指定管辖可以避免以下两个问题,保证案件有效的审理。 一是避免由于特殊原因,如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法院因地震、水灾等不可抗力,而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或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等。二是排除“地方保护主义”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先立案。 指定管辖的案件如何调查取证呢? 检察官介绍说,一般是“谁侦查谁起诉”,由指定管辖的反贪局进行立案、取证、移送起诉等。同时,由原侦查单位移送过来的已掌握的线索,“接手”的机构仍然可用。在跨省指定管辖的案件中,承办检察院可通过当地检察院,调用公、检、法等相关力量协查。 文/本报记者 张丽锦 案件背景 马德大肆批发“乌纱帽” “马德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牵涉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黑龙江省原政协主席韩桂芝等众多高官和绥化市一大批官员。 据称,绥化市下辖10个县市半数以上的处级以上干部卷入此案,其中各部门“一把手”50多人。绥化某局原副局长为坐上第一把“交椅”,竟送上了100万元。 2003年5月13日,马德因收受巨额贿赂被黑龙江省委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马德官路历程1982年2月,任黑龙江省海林县副县长 1984年1月,任海林县县长 1986年3月,任海林县县委书记 1988年l2月任牡丹江市副市长 1991年5月,任黑龙江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 1992年11月,回到牡丹江任职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市长 1996年11月,升任绥化行署专员 2000年就任绥化第一位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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