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5名脱罪数年罪犯受严惩 玩忽职守民警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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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14:4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海3月26日电 (卢月珍、梁思奇) 广西北海市5名开枪射杀他人的罪犯,在逍遥法外8年后,于两年前被分别抓获,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日前裁定,维持一审判决,这5名犯罪分子分别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导致他们脱罪的民警也因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1995年中秋节前两天,这几名罪犯在北海市营盘镇火禄村将一名叫邱恒权的青年围
邱恒权父亲一直到办案的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分局催问案情,但都一无所获。目睹惨案的群众对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开枪杀人不受惩治更感到震惊。2001年初,邱父的控告信送到了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检察。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未能查询到此案的相关材料。案件陷入了僵局。 2003年4月,这起案件在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局铁山港分局的“取保候审”专项检查中浮出水面。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就邱恒权被杀案向北海市公安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北海市公安局专案组秘密进驻铁山港区。5月31日,正在饭店里碰杯的李世平、邓朝太被戴上了手铐,因其他罪行服刑期满的卜权发在乘船出逃中被抓获,另一涉案人何应金随后也被抓获。当年目睹杀人过程的一些知情人打消顾虑后,纷纷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 在邱恒权被故意伤害致死案水落石出的同时,当年办案的民警刘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查明,刘某某当时作为北海市公安局铁山港区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接案时在发现派出所没有立案报告、现场勘查记录、尸体检验鉴定报告等材料的情况下,没有依法立案和查找相关材料。在涉嫌人员相继被抓获后,也没有履行职责展开侦查,致使案件久侦不破。(完)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