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构建反腐体系 严查不作为和黑恶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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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0:4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记者翟惠敏) 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提出,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执法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提供纪律保证。 会议提出,要努力构建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体系。要大力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打牢
又讯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队伍建设会议上,公安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祝春林表示,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把查办民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涉警命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上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一查到底。 祝春林说,要加大办案力度,清除害群之马,纯洁公安队伍。要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来抓。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有警不接、出警迟缓、有案不立、追逃不力、推诿塞责等“不作为”事件,严肃查处执法犯法、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索贿受贿、徇私舞弊、非法拘禁等职务违法违纪案件。 在今天的会议上,针对队伍建设问题,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孙明山指出,当前公安队伍距离正规化的标准仍然差距很大,正规化建设仍然是队伍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点是落实“四统一五规范”,要着重抓好统一考录制度、统一训练标准、统一纪律要求、统一外观标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职务序列、规范编制管理、规范执法执勤、规范行为举止。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