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 每年非法经营2.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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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18:01 新华网 | ||||||||
在“地下钱庄”缴获的大量现金 在“地下钱庄”缴获的大量现金和珠宝 首个外国人地下钱庄覆灭 2005年初,公安部对外公布了4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其中最为引人注意的就是韩国人金权在在山东省青岛市经营的地下钱庄案。2001年以来,金权在利用在青岛经营的地下钱庄,非法为中韩两国企业及个人跨境转移资金,每年非法经营数额达2.4亿元人民币。2004年12月30日,青岛市公安局对金权在地下钱庄的四处窝点采取集中行动,抓获金权在等18名涉案人员,至此,首起外国人在中国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件宣告破获。金权在的地下钱庄覆灭了,但打击地下钱庄的行动并没有结束,反思这起案件,我国打击地下钱庄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韩国人地下钱庄专为韩国人服务 青岛,胶州湾畔的一颗明星。改革开放以来,青岛以地缘优势、宜人气候和环境吸引了全世界投资者的目光。其中,与青岛一衣带水的韩国更是近水楼台。据统计,目前,在青岛的韩国人有5万~6万人,驻青韩资企业数量已达3200多家,占到了青岛外商投资企业数量的50%,也是占到了韩国在华投资企业数量的50%,而这仅仅是正式登记在册企业的数量,还有一些未经注册但仍从事贸易的韩国企业,这一数量就不得而知了。 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一科民警陆劲松参与了2004年铲除韩国人地下钱庄的全过程。他介绍说,韩国人金权在在青岛经营地下钱庄不是偶然,这一地下钱庄的产生有其滋生的土壤。 青岛外经贸部门的数据显示,近几年,韩国在青岛投资一直位居首位,越来越多的韩国商人来青岛“淘金”。然而目前,我国的外汇管理体系还不允许人民币与韩元自由结算,而在青经营的韩国人不时需要大量的资金周转,为地下钱庄的出现提供了客观条件。另一方面,来青岛的韩国商人鱼龙混杂,有的在青岛定居、有的仅是投资做生意或打工,他们中的部分人汇钱也多是通过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民间对从事地下非法金融业务一类组织的俗称,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态。地下钱庄从事的非法金融业务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借贷拆借、非法高利转贷、非法买卖外汇及非法典当、私募资金等。根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3条规定:”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因此,地下钱庄属于非法金融机构。 “但侦查中我们发现,青岛的地下钱庄不同于福建与广州地区的地下钱庄,东南沿海地区的地下钱庄都为中国人经营,而青岛的地下钱庄全部是韩国人经营,并且服务对象仅局限于韩国商人和韩国企业”,陆劲松说。 中国的地下钱庄最早产生于福建、广东地区,主要是由于福建侨胞比较多,而广东接近港澳地区。大陆人到南亚地区打工后把工钱汇往内地或者内地人出国向外汇钱都是通过地下钱庄。这些地下钱庄主要以非法买卖港币为主,“庄主”和客户也多是中国人。虽然这些年来山东与广东、福建等地一样,经济发展迅速,但地下钱庄的出现要远远晚于这些地区,而韩资企业的大量进入为山东地区的地下钱庄迅速膨胀提供客观条件。 据山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地下钱庄涉及地区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山东地下钱庄最早在胶东半岛一些地区出现,青岛、威海、烟台等地的地下钱庄的活动日趋活跃,有些地下钱庄经营范围遍及多个省市,出现了跨市、跨省、跨境作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