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称国共会谈成果违反“两岸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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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15: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31日电 对于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与大陆30日举行会谈取得的十二项成果,台“陆委会”方面则发表声明称,所签订共识,“是不顾台湾民意的成为,违反两岸条例”。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太三称,大陆执行《反分裂国家法》“企图以操作台湾人士;透过释出和解假象的议题,企图拉拢台湾人民”。他并称“呼吁全民应齐心一致,共同阻止大陆为执行反分裂法包裹糖衣的作为”。
邱太三称,国民党这次的做法,已“公然违反台湾民主政治运作的常轨”。国民党“不能一厢情愿与大陆就两岸重要议题进行接触与谈判”。 相关专题:国民党副主席江丙坤访问大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