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确定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方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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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15:1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5日电(记者姚润丰)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基尧5日宣布,南水北调工程将坚持开发性移民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置移民,不仅要确保搬迁后移民的生活得到安置,而且更加注重安置以后能够发展生产,使移民安置与资源利用、经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移民安置后生活水平不降低。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暂行办法》5日正式颁布施行。办法共6章
办法说,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实行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确定相应的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办法还明确,《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汉江中下游有关工程建设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由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制定。 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东线、中线一期工程项目分别于2002年12月27日和2003年12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按照规划,东线、中线、西线建成后将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相互连接,构成我国水资源“四横三纵、南北调配、东西互济”的总体格局。工程横跨4大流域,点多、线长、涉及面广,规划设想三条调水线路的多年平均年调水总规模448亿立方米,其中东线148亿立方米,中线130亿立方米,西线170亿立方米,建设时间约为40至50年。 张基尧表示,按照规划和当前黄淮海地区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东线一期工程将于2007年通水,主要向江苏和山东两省供水;中线一期工程将于2010年通水,届时长江之水可调入北京。 相关专题:关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 ||||||||